这篇帖子说,“老师的惩罚,包括适当的体罚,只要没有导致学生受伤,都是没有问题的,

熊丙奇 2026-02-09 08:29:16

这篇帖子说,“老师的惩罚,包括适当的体罚,只要没有导致学生受伤,都是没有问题的,是老师必须拥有的惩戒权。”这是给教师、家长解读法律法规,还是说的是自己对“惩戒权”的理解? 一些人在讨论教育惩戒时,把现行教育法律法规与自己希望的“教育惩戒”混在一起。需要明确告诉教师,我国现行教育法律法规,包括《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都不允许体罚,没有所谓的“只要没有导致学生受伤,都是没问题”的法律条文。只要在教学中,有超出法律规定的体罚学生的行为,家长投诉、举报,教师是会被追究责任的(视情节不同,给予不同的处分或处理)。教育部门和学校如果以学生没受伤不处理教师,也将被追究责任。 至于对现行教育法律法规不满,要求修订教育惩戒规则,那属于建议,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而在法律没有修订之前,必须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而且,从教育角度看,在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时,允许教师可“适当体罚”学生,几乎没有什么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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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3xxx14

用户13xxx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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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 12:03

你是专家,你们全家都是专家。

熊丙奇

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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