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男子打了一辆顺风车,司机要求他掏8块钱高速费,男子想和司机平摊,不成想,被司机指着鼻子骂:年纪这么大了,还死出来干嘛? 男子原地上车,又原地下车,但他不会取消订单,等回到家才发现,竟被扣了38.2元车费,而平台的处理方案却不尽人意。男子找到媒体,坚决的向平台提出两个要求。 几天前,孟师傅想和老伴出趟门,没想到,遇到了一件窝心事。 1月26号中午12点55分,孟师傅通过某平台叫了一辆顺风车,准备从滨江的江虹路回家。 导航显示,最短路线会经过一小段长深高速,他当时并未多想。 上车后,司机就提出了高速费的事。 孟师傅觉得,可以不走高速,走高架也行。 但司机态度特别强硬,说必须走高速。 见司机坚持,孟师傅又提议,按规矩这费用可以商量着来,要不咱们平摊? 没想到,被司机直接怼了回来:总共就8块钱,这点钱还要平摊? 其实高速费确实只有8钱,如果当时司机师傅说,这个钱应该是乘客拿,孟师傅也不会说别的。 但司机的语气非常恶劣,一句话怼的人说不上话来。 孟师傅也急了:“这钱我还真不拿。” 司机突然提高嗓门:“那你下去!”他边说边指着车门吼。 孟师傅夫妻俩还没反应过来,司机又补了句:“年纪这么大了‘还死’出来干嘛?” 这句话彻底激怒了孟师傅,年龄大就不能外出了吗?就不可以乘车了吗? 出租车是服务行业,你一个司机,咋能骂人,还说话这么难听? 但更让他无奈的是,手机屏幕上,怎么也找不到取消订单的按钮。 现场的情形是,孟师傅和老伴刚坐到车上,然后就被赶下来了。 当时车子根本没有启动,连一步都没走。 当时正值中午,孟师傅和老伴下车之后,只好先找地方吃饭。 下午才转乘地铁和公交,一直折腾到下午3点多,终于到家。 老两口已经累得腰酸背痛。 更让他气愤的是,刚坐下休息,手机就弹出扣款通知,38.2元车费一分没少。 我们连车门都没关上,凭什么扣钱? 再说自己并没坐车,司机为啥不取消订单呢? 孟师傅立刻联系了平台客服。 可对方却说,孟师傅反映的情况证据不足,因为他现场没有录音,也没有视频。 最终,平台提出补偿他30元优惠券。 孟师傅的气立马不打一处来。 车都没坐,就被扣了38块2,给30块优惠券有什么用。 这不是糊弄人吗?以后再也不会坐你们的车了。 在平台那儿,没找到公平公正的处理方案,孟师傅联系了媒体, 他要曝光这件事。 记者尝试用孟师傅的手机联系涉事司机,页面却显示:订单已完成太久,不支持联系对方。 孟师傅认为平台就是包庇司机! 邓师傅的女儿,已经把订单号、扣款记录都发过去了,但平台说证据不确凿。 这个平台的顺风车对老人不友好,发生的这件事,让孟师傅彻底较了真。 他向平台提出两个明确要求: 第一,这样的司机必须取消运营资格,他骂人不说,还故意不取消订单扣钱。 第二,车费必须退一赔三,老百姓挣钱不容易,不能这么被欺负。 而平台客服回应,订单需人工协助取消,司机端也要联系平台操作。 但对于孟师傅最关心的司机资质问题,和处理意见,客服始终没有正面回答。 事后,平台虽然退还了38.2元车费,但孟师傅并不买账。 他要求看到调查处理结果,对司机怎么处理? 退一赔三要求,为什么没有答应? 他坚持认为,平台规则存在瑕疵:司机可以随意赶乘客下车,还能继续扣钱,这根本不合理。 孟师傅保留所有证据订单截图、扣款记录、通话录音。 孟师傅较真说,自己并不是要讹钱,就是要个说法。 顺风车本该是便民服务,现在倒成了闹心事。 这场因8块钱高速费,引发的纠纷,至今仍未处理。 那么这件事从法律的角度,如何认定呢? 《民法典》第985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司机未提供实际运输服务,却通过平台扣除38.2元车费,属于无法律依据获取利益。 孟师傅支付车费后未享受服务,直接遭受财产损失。 司机的扣费行为与孟师傅的损失存在直接关联。 司机未按约定完成运输服务,且未取消订单,导致平台默认订单完成并扣费,构成不当得利。 - 孟师傅有权要求司机,或平台返还38.2元车费,平台作为收款方,需承担先行退款责任。 平台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平台扣费行为侵犯了孟师傅的公平交易权。 司机辱骂乘客:孟师傅若有录音、录像证据,可主张名誉权侵权,但需补充证据。 若平台规则中,存在未取消订单即扣费的格式条款,可主张其无效。 3若后续调查确认过司机存在恶意扣费或辱骂行为,可向平台要求处罚司机。 有人认为,司机确实无法取消订单,只能乘客自己取消订单。 但乘客又不会操作,这才导致被平台扣费。 所以乘客的对手是平台,不是司机。 但司机骂人肯定不对,这一条可以要求平台处理。 关注@赵哥的法律观,发表对案例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