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一男子带妻子孩子去汤泉洗浴,洗完澡后,三人在电玩室休息,男子睡醒后出去溜达,返回时发现,一20岁陌生男子在妻子跟前,男子问他干啥,那人也不回答,之后妻子告诉男子,她刚才被陌生男子给猥亵了,男子去调监控,工作人员拒绝,妻子报警:他碰我脚,我踹他一下,他又碰一下! 洗个澡放松一下,谁能想到会遭遇这种恶心事?妻子在半睡半醒间被陌生人触碰,那种惊恐与无助,光是想想就让人冒火。更令人气愤的是,当受害者家属要求查看监控时,店方竟然一口拒绝。难道顾客的安全在你们眼里,还不如所谓的“规定”重要? 好在警方介入后,事情很快有了结果。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的通报来了,27岁的违法者赵某被行政拘留。大快人心!同时,涉事的“溪海岸”汤泉洗浴也因未按规定登记住宿人员信息吃了罚单。这罚得一点也不冤,连最基本的安全管理责任都没尽到。 店家的冷漠,比猥亵更让人心寒 事情发生后,受害者一家从做完笔录到离开,没有等到店方一句正式的道歉和解释。这种冷漠,无疑是在受害者的伤口上又撒了一把盐。他们花钱消费,购买的是包括过夜在内的服务,得到的安全保障却如此脆弱。 根据规定,提供过夜服务的洗浴场所必须查验登记旅客身份证,并录入公安系统。这家店门口明晃晃写着“过夜人员须登记身份证信息”,可实际上呢?店家承认有电玩区可供休息,却对安全管理如此疏忽。这种“说一套做一套”的做法,本身就是巨大的安全隐患。 公共场所的监控,不该成为“摆设” 顾客要求调看监控维权,店家凭什么拒绝?《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等规定明确指出,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调取图像信息,是要受处罚的。虽然这是地方性规章,但其精神是相通的:公共区域的监控,关键时要能为保障公共安全服务。 全国多地公安机关的日常检查,都强调要确保重点场所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安全管理责任到位。监控不是装样子,它既是事后追责的“眼睛”,也应是事前震慑犯罪的工具。店家一句轻飘飘的“不能看”,推卸的是自己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 面对骚扰,勇敢报警是最有力的回击 这位妻子的处理非常勇敢和正确。感到被侵犯后,她先是本能地蹬踹反抗,随后果断报警。律师明确指出,遇到猥亵不要犹豫,应立即报警。警方有能力通过调取监控、分析轨迹等方式迅速锁定嫌疑人。事实证明,她这么做了,违法者也很快被拘留。 从法律角度看,经营场所对顾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因管理疏漏导致顾客受害,顾客完全有权依法起诉,要求其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等。别觉得维权麻烦,你的每一次追究,都是在让商家更重视安全,也是在保护未来的每一位顾客。 让“安全”成为休闲消费的底线 洗澡、休息、过夜,这些服务都建立在“安全”这个最基本的底线之上。如果连身体安全都无法保证,1200元的套票买来的就不是享受,而是噩梦。 希望这次事件能成为一个警钟。所有提供留宿服务的公共场所,都该好好检查一下自己的安全漏洞:监控是否到位?巡查是否认真?登记是否严格?别再让电玩室、休息厅成为安全监管的“盲区”。毕竟,顾客交给你们的,不仅仅是消费款,还有一份沉甸甸的信任。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西安洗浴 宝宝洗浴 汤泉洗浴 汤泉遛娃 洗浴汤泉 情侣洗浴 亲子洗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