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吴先生在日本留学,今年暑假回来,跟自己思念已久的女朋友见面。二人相约在一家酒店里,居住一段时间之后,吴先生收到了一条短信。对方称,已经把吴先生跟女朋友的亲密过程,全部都拍下来了,如果不想视频外传,必须给自己转账3万元。吴先生感觉,自己一定是被偷拍了,酒店房间里有针孔监控。 潇湘晨报·晨视频9月17日报道了这则新闻,吴先生在被威胁之后,及时报警处理,同时酒店也配合展开调查。 酒店偷拍事件屡见不鲜,偷拍者日渐猖狂,为了金钱,再下作的事情都做得出来。吴先生最近就因为这件事,陷入苦恼。 吴先生是一位留学生,平时在日本念书,这次放暑假,回来之后就是先跟自己心心念念的女朋友约会。 二人相约在酒店里,见面之后干柴烈火,在一阵郎情妾意之后,二人心满意足的躺在床上。 吴先生跟女朋友说,要么后面就不回家,我们俩就住酒店里吧。对此,女朋友也表示赞成。于是,二人就开启了一段短时间的同居生活。 情侣之间的同居生活,往往充满着荷尔蒙的味道。吴先生每天都跟女朋友腻在一起,你侬我侬,时不时的就会发生一些亲密关系。 时间过的很快,没多久,吴先生就要到日本去上学,只能跟自己的女朋友道别。开学之后没多久,吴先生就收到了一条意外短信。 短信的内容大致就是,你跟你女朋友在酒店里的所有亲密行为,都被我这边给监控拍摄下来了。 吴先生还以为是什么诈骗短信了,就没有搭理。谁知道对方真的发过来一段视频,视频里显示的就是,自己跟女朋友正在进行私密关系的画面。 看到视频,吴先生大惊失色,这才知道,发短信的人就是偷拍者。吴先生询问对方,究竟想要怎么样。 而威胁的人则说,给你个账户啊,你不知道怎么做? 根据进一步沟通得知,对方要吴先生转账3万元,不然立刻就会把这些亲密视频给上传到成人网站上去。 由于自己还在念书,哪里有这么钱呢,而且这件事,吴先生也不想给家里增加压力,于是就拒绝了对方,并且及时报警处理。 同时吴先生也把这件事给告知了酒店,让酒店去自己居住的房间里细察一下,到底哪里安装了针孔监控器,这对于客户来说,简直就是侵权行为啊。 试问哪位旅客来到酒店居住,不希望自己的隐私得到保护?现在,情侣俩之间的亲密行为,包括自己身体的隐私部位,全都被人给拍下来,这种羞辱感、威胁感、内心的恐惧感,太折磨人。 吴先生表示,自从被勒索之后,自己跟女朋友终日辗转难眠,每天一闭眼,就会想到被他人威胁的画面。 这件事逐渐发酵,酒店的名字也被网友们知道了,作为一家比较正规、甚至有名气的酒店,房间里居然有偷拍的摄像头,这种行为实在是太伤害顾客的心。 1.酒店里被偷拍者安装了监控摄像头,酒店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酒店作为公共场所经营者,负有保障顾客隐私和安全的基本义务。如果因为酒店管理疏忽,如未定期检查房间,没有及时发现偷拍设备,导致顾客隐私被侵犯,酒店需要承担补充责任,甚至代为赔偿。 吴先生居住的这家酒店,必须立即移除摄像头,并且积极跟警方配合调查。如果追索不到偷拍者,酒店方则需要承担所有的损失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费、实际损失包括医疗费用、律师费用等。 2.偷拍他人的隐私、亲密行为,并且扬言要上传到成人网站上去,这样的行为是否违法呢? 第一、偷拍行为已经涉嫌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偷拍他人隐私,包括亲密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会被处以5-10日行政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本案种的偷拍者,随意跑到酒店里去安装针孔监控摄像头,这样的行为侵犯他人隐私,已经构成侵权。 第二、偷拍行为构成威胁散布隐私。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即使尚未上传,扬言传播到成人网站的行为,已经构成威胁散布隐私,属于恐吓他人。此举会被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吴先生有权要求对方立刻停止侵害,并且及时删除偷拍内容,针对此事跟吴先生做出赔礼道歉。另外,吴先生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3.随意勒索他人,要求受害者付出一定的金额,这是什么行为?是否涉嫌犯法呢? 《刑法》第274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威胁、恐吓等手段迫使他人交付财物的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的界定。勒索3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会被处以3-10年有期徒刑。 吴先生遭遇偷拍事件,对方以公开隐私、伤害人身安全等理由,向吴先生勒索3万元,已经构成了勒索罪。最终,这位偷拍者必定会遭受法律的严惩。 躲在黑暗处做着见不得光的事情,真以为法律没办法惩戒?“法”的光线,会照亮每个“不法”的角落,偷拍者必定会被制裁。 对于此案,大家都有何看法呢。
浙江杭州,女子和朋友去吃自助餐,2人花费1346元,女子为了吃够本,点了28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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