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潘某洁发帖污蔑蛋糕店老板汤先生猥亵其3岁女儿,汤先生遭网暴后店铺停业,

梅姐说法 2025-09-16 14:08:00

江苏无锡,潘某洁发帖污蔑蛋糕店老板汤先生猥亵其3岁女儿,汤先生遭网暴后店铺停业,还被人寄花圈辱骂。经调查后民警通报汤先生无罪,可潘某洁不罢休。汤先生起诉了潘某洁,一审汤先生胜诉并获赔6万多,潘某洁上诉后跑到了国外,二审维持了原判,但汤先生至今未获赔偿道歉。 二零二三年五月,汤先生的蛋糕店,每天顾客盈门,汤先生每天忙得脚不沾地。可谁能想到,一场无妄之灾就这么突然砸了下来。 那天,潘某洁发了个帖子说汤先生猥亵了她3岁的女儿,还抱怨民警不立案。 汤先生一开始还不知道咋回事,就发现店里顾客越来越少,接着就有人开始对他指指点点。 有个大妈路过蛋糕店,指着汤先生的鼻子就骂,你个不要脸的,连小孩都欺负,真不是人。 汤先生当时就懵了,赶紧解释,我真没干这事,这是造谣。可大妈根本不听,还往地上吐了口唾沫,呸,谁信你。 这还不算完,店铺的生意一落千丈,每天就那么几个顾客,还都是来骂他的。 更过分的是,有人居然往店里寄花圈,上面还写着恶毒的话。 汤先生的家人也被人指指点点,孩子在学校都被同学嘲笑,说爸爸是坏人。 汤先生的老婆整天埋怨汤先生,这可咋整,这日子还咋过。汤先生就是不明白,自己咋就摊上这事了。 汤先生报了警,民警很快就展开了调查。 这调查过程可不容易,警方又是调监控,又是走访周围的人,还对汤先生的店铺进行了仔细的勘查。 经过一番努力,二零二三年七月,民警通报了结果,汤先生无罪。 汤先生本以为这下能清白了,可潘某洁还是不罢休。 她又在网上发文,说民警调查不仔细,肯定有黑幕。 汤先生实在没办法了,只能一纸诉状把潘某洁告上了法庭。 汤先生认为这就是潘某洁污蔑自己,自己就这么被她毁了怎么可以呢?一定要讨个公道。 潘某洁却还是嘴硬,说她女儿不会说谎,肯定是汤先生干的。 二零二四年三月,一审结果出来了,汤先生胜诉,潘某洁要赔偿汤先生6万多块钱。 汤先生以为这下能松口气了,可没想到潘某洁居然上诉了。上诉后,她还居然跑到国外去了。 这算怎么回事,她跑了,汤先生的赔偿和道歉也无望了。 到了9月,二审维持了原判,可汤先生还是啥都没得到。 现在汤先生的蛋糕店虽然还在开着,可生意大不如前,一家人还是生活在阴影里。 1,潘某洁发帖污蔑汤先生猥亵其女儿,这到底构不构成诽谤罪呢?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这里的关键就在于,是否捏造事实以及情节是否严重。 潘某洁毫无根据地发帖称汤先生猥亵她3岁女儿,这明显就是捏造事实。 而且她这一行为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汤先生遭网暴,店铺停业,家人也被指指点点,孩子在学校被嘲笑,生活和工作都受到了极大的影响。 从传播范围来看,帖子被广泛传播,引发了大量网友的关注和讨论,对汤先生的名誉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根据司法解释,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潘某洁的帖子传播范围如此之广,大概率是达到了情节严重的标准。所以,潘某洁的行为很有可能构成诽谤罪,应当受到刑事处罚。 2,除了可能构成犯罪,潘某洁的行为有没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其中就包括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潘某洁在社交平台公然捏造事实诽谤汤先生,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表明达到了诽谤罪的情节严重标准,但她的行为肯定对汤先生的名誉造成了损害。 即使不构成犯罪,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应当受到行政处罚,比如拘留或者罚款。 这也是对潘某洁这种不道德且违法行为的惩戒,让她知道不能随意在网络上造谣诽谤他人。 3,潘某洁上诉后跑到国外去了,这可把汤先生急坏了,他该怎么保障自己获得赔偿和道歉的权利呢? 从民事诉讼的角度来看,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汤先生已经通过法律途径起诉潘某洁,并且一审胜诉,二审也维持了原判,法律已经认定潘某洁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和赔礼道歉的责任。 虽然潘某洁跑到了国外,但这并不意味着汤先生的权利就无法得到保障了。 根据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潘某洁捏造事实诽谤汤先生,给汤先生造成了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明显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汤先生到现在都没得到赔偿和道歉,这事就这么算了吗?你们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 (来源:极目新闻 2025年9月14日)

0 阅读:54

猜你喜欢

梅姐说法

梅姐说法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