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三观正!女儿被撞后拒绝赔偿还拉黑丈夫,法律解读引热议》

芹姐说法 2026-01-30 09:55:56

这个妈妈绝对是正能量!摩托车撞到女儿,车主转了500元钱给丈夫,而女子却让丈夫转回去,还拉黑了丈夫!广东,女子正在厨房做饭,老公在外面打电话,左摇右摆地就走到了马路对面。 家里有两个小孩子,一个哥哥,一个妹妹,岁数都不大,才几岁。 妹妹看到爸爸在马路对面,兴奋地朝着爸爸跑去,距离也不远,屋外大马路对面也就6、7米。 就这样,爸爸打着电话,妹妹来回奔跑嬉戏,哥哥没有跟着妹妹跑到爸爸那边,而是乖乖在月坝里玩。 而这一幕,妈妈在厨房里根本不知道,只以为丈夫在外面带孩子。 这时,远处驶来了一辆摩托车,车主赶着去上班,速度比较快。当小女孩从爸爸那边转过来时,直接和摩托车撞在了一起。 摩托车瞬间停下,小女孩也直接倒在地上,哇哇大哭。 爸爸看到摩托车驶过来,但或许心存侥幸,希望摩托车能顺利绕过去,所以紧张之余并没有采取过多急救措施,还拿着手机听对方讲话。 可事与愿违,摩托车速度太快,没能避开小女孩。 这时爸爸才第一时间扔下电话,赶紧扶起小女孩,查看是否撞伤。 摩托车车主赶时间,马上协商转500元给小女孩的爸爸,让他们带孩子去检查。 爸爸比较心善,看到小女孩没什么大碍,就收下了这500元,让摩托车司机离开了。 哥哥看到妹妹被撞,赶紧哭哭啼啼跑到厨房找妈妈。 女子一听女儿被撞,扔下手中的活就朝外面跑,看到丈夫正抱着女儿说没事,心中才安定下来。 事情就这样暂时过去了。 不过晚上女子还是心有余悸,想看看事发经过,调取监控后,瞬间气愤不已,直接打电话给丈夫,质问他怎么带的孩子: 为什么要跑到马路对面打电话?为什么看到女儿在马路上来回奔跑不制止?为什么女儿被撞前一秒还在打电话,不及时去阻拦? 丈夫被说得哑口无言,其实他也觉得冤枉。 从来没发生过这样的事,谁知道偏偏遇上了。 他跑到对面打电话,是想图个清净,毕竟对方打过来的电话比较重要,要是在月坝里,两个孩子在身边玩耍,会扰乱他的思绪。 至于没制止女儿来回跑,是因为他观察过往车辆后,发现那段时间没什么车。 而妻子说他没在事发前一秒扔下手机制止,其实他当时也懵了,不知道该怎么办,表面上没行动,心里早已慌得不行。 女儿倒地的同时,他就扔下手机去扶了,这已经是同步反应,还立刻查看了女儿的伤情。 但女子还是觉得丈夫做得不到位,没尽到监护未成年人的责任。 并且女子告诉丈夫,孩子现在没事了,还是把500元转给摩托车车主吧,人家也不容易。 钱是转过去了,可夫妻俩却互相拉黑了。丈夫觉得妻子冤枉自己,并不像她说的那么不负责任; 而妻子心中也结下了心结,觉得丈夫没有担当——本来就是自己没看好孩子,怎么能要别人500元? 更重要的是丈夫缺乏成年人的责任感,要是有责任意识,就不会跑到马路对面打电话,更不会看到女儿奔跑却不制止。 目前这两人的心结还未打开。网友们看到后,大多称赞女子三观太正,这样才能教育好孩子; 不过也有人替丈夫说话,称这事不怪丈夫,是摩托车速度太快,而且突发情况下,没多少人能在几秒内做出反应,不能过分指责丈夫,以免影响夫妻关系,就当吃一堑长一智,日后提前预判危险、及时制止即可。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我们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民法典》第118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217条: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本案中,父亲作为孩子监护人,未有效制止幼童横穿马路,存在监护失职,需承担主要责任; 摩托车司机若存在超速等重大过失,亦需担责。女子退还500元显责任担当,双方责任需结合车速、监护履职情况综合认定。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素材来源于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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