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民国有点关系的小历史: 女子冠夫姓盛行于清朝,但不管怎么盛行,那也只是一种政

彼得堡的肥天鹅 2026-01-29 12:26:32

跟民国有点关系的小历史: 女子冠夫姓盛行于清朝,但不管怎么盛行,那也只是一种政府默认的民俗。 而民国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个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冠夫姓”的朝代。 民国18年(1929年)5月,南京国民政府公布的《民法》第四编第三节第一千条,首次对“夫妻之冠姓”作了条约:“妻以其本姓冠以夫姓。赘夫以其本姓冠以妻姓。但当事人另有订定者,不在此限。”意思是,婚后的称呼,根据嫁娶来定姓,妻子出嫁到夫家,就以本姓再冠以夫姓,如果丈夫入赘到女家,则丈夫也要冠以妻子的姓。总之,同一个户口本内,不允许出现两个姓氏。 最典型莫过于蒋夫人宋美龄了,她是接受过正规西式教育的,但她登记的户籍资料等文件上的名字还得是“蒋宋美龄”。 新中国成立后,“冠夫姓”这个历史糟粕被人民政府从法律到民俗中废除了,但港台地区和海外华人圈这种前朝含量较高的地方还有部分保留。 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香港回归以来首位女性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她的本名是郑月娥,她的丈夫是林兆波,结婚之后冠了夫姓,就成了林郑月娥 。 当然也有例外,比如就没人会让郭晶晶“冠夫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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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著有《基辅1941—史上最大合围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