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王维国释放后,被安置到河北邯郸永年县居住,落户于永年县民政局干休所。 这个安置地点不是随便定的,王维国的妻子杜贵珍老家就是永年。组织这么安排,既方便了他的日常生活,也算是给了他一个能安稳度过后半生的环境。 河北省财政厅按月给王维国发放生活费,初始标准是120元,后来还上调过两次。他的医疗费实行实报实销,这份待遇比当时普通干部的工资还要高一两倍。 这样的安置标准,既符合当时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相关政策,也充分兼顾了他的身体状况和晚年基本需求。 王维国十三岁的时候,就主动参与当地反帝同盟分支的宣传工作。那时候他年纪不大,积极性却特别高,主动揽下散发传单、宣讲口号这些活儿,在懵懵懂懂间就埋下了爱国的念头。 那会儿的反帝同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核心使命就是反对帝国主义侵略、宣传抗日救亡。十三岁的王维国,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主动投身进去。 他不会因为年纪小就推诿任务,反而主动承担起散发传单的活儿。他会趁着街头人多的时候,悄悄把印着抗日口号的传单递到路人手里。 他还主动揽下宣讲口号的工作,哪怕面对陌生的人群,也会鼓起勇气把抗日救国的道理讲给大家听。 这份少年时期的主动参与,没有复杂的功利考量,纯粹是内心爱国情怀的自然流露。这份早期埋下的爱国念头,也成了他后来走上革命道路的重要伏笔。 王维国后来的人生轨迹并不平坦。他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参加革命工作,曾担任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等重要职务。 可惜的是,他后来卷入林彪反革命集团,参与了武装政变的阴谋活动,对上海政法系统的干警进行残酷迫害,制造了多起冤案。 1980年,王维国被依法逮捕。1982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庭判处他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1985年9月19日,他刑满释放,随后就被安置到永年县。 出狱时的王维国,身患严重的骨髓纤维化。永年县民政局特意从上海聘请了知名教授为他诊治,保障他的医疗需求。 他在永年生活期间,平时会去县老干局的老干部活动中心打麻将。周围人对他的印象是表情严肃,不苟言笑,对过去的往事总是讳莫如深。 邻里和同事们也都很有默契,从不主动提及那些不愉快的过往,尽量让他能在平静的氛围中度过后半生。 1993年6月6日,王维国病逝于邯郸市第一医院,终年74岁。他在永年的这八年时光,虽然平静却也厚重,既是对过往错误的反思,也是一段安稳的晚年岁月。 回顾王维国的一生,少年时期的爱国初心值得肯定,后来的犯错堕落令人惋惜,晚年的安稳安置则体现了组织的宽宥与关怀。 他的人生经历也印证了一个道理:无论身处何种岗位,都要坚守初心、坚守底线,一旦偏离正确的方向,终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