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大妈得知儿媳生了一对龙凤胎高兴坏了,不仅亲自给2个孩子起名字,还花了3万

律安说法 2026-01-27 18:41:30

北京,一大妈得知儿媳生了一对龙凤胎高兴坏了,不仅亲自给2个孩子起名字,还花了3万余元给2孩子分别买了一对金手镯和一个金锁。结果,事后发现儿媳在给2个孩子上户口时,不仅另外给2个孩子起了个新的名字,还把姓改了随儿媳自己的姓。大妈顿时又气不打一处来,以欺诈为由,要求儿媳、亲家母归还金手镯和金锁。法院这样判!(来源:裁判文书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据悉,2017年5月,苏大妈的儿子与儿媳结婚。 苏大妈急着抱孙子,多次催儿子儿媳尽快要个孩子,怎料,苏大妈的儿子、儿媳觉得自己还年轻,却不着急。 转眼6年过去了,2023年,苏大妈的儿子、儿媳终于想开了,想要个孩子了,结果,一下生了一对龙凤胎。 苏大妈得知后,高兴坏了,不仅亲自给2个孩子起了名字,还花了3万多元给2个孩子分别买了一对金手镯和一个金锁,在2个孩子满月宴上,当众给2个孩子戴上。 事后,苏大妈才知道,儿媳在给2个孩子上户口时,不仅另外给2个孩子起了个新的名字,还把2个孩子的姓改了,随了儿媳自己的姓。 苏大妈气坏了,又一怒之下以欺诈为由,将儿媳及亲家母告上法庭,要求儿媳及亲家母把自己当初花3万多元购买的2个足金锁和4个足金手镯退还给自己。 法庭上,苏大妈还表示,自己并没有把案涉金锁、金镯赠与给2个孩子,当时当众给2个孩子戴上仅用于满月拍照留念,所有权未转移。 面对苏大妈的控诉,苏大妈儿媳一方提供了案涉金锁、金手镯的照片,上面分别写有“祝孙子健康平安爷爷奶奶满月日”“祝孙女聪明、伶俐爷爷奶奶满月日”以证明苏大妈赠与2个孩子案涉金锁、金手镯的事实。 辩称,自己让孩子随母亲姓不属于欺诈行为,并且已经过了一年的除斥期间,不能撤销赠与。 同时声称,没有掌握案涉金锁、金手镯,并表示可能已经被苏大妈的儿子取走。 法院怎么判? 一审法院指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认为,苏大妈作为2个孩子的祖母,当众将案涉金锁、金手镯给2个孩子戴上,同时苏大妈的儿媳作为2个孩子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提交的案涉金锁、金手镯的照片上还分别写有“祝孙子健康平安爷爷奶奶满月日”“祝孙女聪明、伶俐爷爷奶奶满月日”字样,结合双方亲属关系、民间习俗,足以认定苏大妈做出了向2个孩子分别赠与一对金手镯和一个金锁的意思表示,儿媳作为2个孩子的法定代理人接受了赠与。 苏大妈将金锁、金手镯给2个孩子戴上,已经完成动产交付,金锁和金手镯的所有权已经发生变动,所有权归属于2个孩子,苏大妈不再享有金锁和金手镯的所有权,要求儿媳、亲家母返还金手镯、金锁,没有依据,不予支持。 苏大妈主张金锁、金手镯、仅用于满月拍照留念,并无赠与的意思表示,但自认并未将此想法告知儿媳及亲家母,且与满月会视频记录的现场情况以及儿媳提交的照片证据相悖。 以欺诈为由主张撤销赠与,也缺乏证据佐证。 综上,最终驳回了苏大妈的全部诉请。 一审判决后,苏大妈表示不服又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二审法院同样认为,案涉金锁、金手镯已由苏大妈赠与给2个孩子。 认为,司法实践中,欺诈的认定标准是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苏大妈所述儿媳、亲家母的言行,并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欺诈行为,在缺乏证据佐证的情况下,苏大妈主张儿媳、亲家母构成欺诈,不能成立。 又由于截止二审开庭时,苏大妈的儿子与儿媳还是婚姻关系,二审法院同时指出,苏大妈在儿媳生育2个孩子后,面临的是三代同堂,含饴弄孙,天伦之乐。 生活中会遇到各种矛盾、困难,不要因琐事而淡漠亲情,双方应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理解,相互扶持,长辈以智慧引导子女,子女以爱与关怀反哺父母,希望苏大妈与儿媳能够摒弃前嫌,和睦相处。 综上,最终驳回了苏大妈的上诉,维持原判。 这事你怎么看?注:图片来源网络

0 阅读:209
律安说法

律安说法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