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法学界人士的观点“白左化”倾向明显。他们觉得保障少数犯罪人的利益就是文明,这简直荒谬至极。他们忘记了我们是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的法治永远要站在大多数人的利益一边。 就拿一些案例来说,有的犯罪人手段极其恶劣,给受害者及其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痛。可部分人却一味强调保障犯罪人的权益,却忽略了受害者的感受。文明社会的法律,本应是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大多数守法公民才是社会的基石,他们的安全、权益才是法律要重点维护的。如果把天平过度倾向少数犯罪人,那对广大民众来说公平吗?这根本不是文明,而是对正义的亵渎,是走入了错误的认知误区。
你见过最无用的节俭行为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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