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董事长的乌纱帽还戴的住吗?行政拘留恐怕并非最终结局。 刚刷到山西太原酒厂的

纵观如是如是 2026-01-26 22:16:54

打人董事长的乌纱帽还戴的住吗?行政拘留恐怕并非最终结局。 刚刷到山西太原酒厂的董事长带领一般人马对讨要欠款的前合作伙伴进行殴打,着实惊呆了人们的眼球。尤其是一个国企的董事长在我们看来应该是业务硬、素质高的党政人才,这与动手打人的如同黑社会的形象相去甚远。 看到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已经对其进行了3天的行政拘留,但对这位董事长的风暴恐怕才刚刚开始,作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身份必将面临组织上的严厉处理。作者查询到,国务院发布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已于2024年9月1日开始实施,这也是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处分的直接规定。 但或许该行政法规的起草者们远远没有料到,一个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竟会有如此离谱的行为,所以该处分条例大部分是从经济上对国企管理者们进行限制,还真不好找到完全对应的规定。仔细找了又找,翻了又翻,发现有一条似乎可以适用。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违反规定造成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引起重大劳务纠纷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十)违反规定,拒绝或者延迟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农民工工资等; (十一)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对比一下,根据报道,荣建锋董事长作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起码有拖欠中小企业款项、引起重大劳务纠纷的行为,且造成了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如果殴打受害者的还有其下属人员,则也同时违反了“授意、指使下属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规定。 所以其可能面临记过、降职、撤职乃至开除的处分。无论该董事长会最后收到何种的处分,然而因为此事件对太原酒厂这一老字号的国企形象已经造成了难以挽回的声誉损失,一件事情也许就毁掉了一个企业。这也同时告诫国企管理人员,国企的金饭碗不是用来耍威风的,一时冲动的挥拳头,可能打掉自己的职业生涯。

0 阅读:0
纵观如是如是

纵观如是如是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