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0日,林惠荣接了一个电话。 电话那头让她去一趟公安局。 她去了,然后,她的人生被彻底改写了。 那天她刚处理完公司的账目,电话里的声音平淡无波,只说“有件事需要你配合核实”。 她没带任何东西,甚至没跟丈夫林明武多说一句,穿着家常的衣服就出了门。 她以为只是合伙纠纷的常规问询,毕竟和池某等人的矛盾,已经僵持了大半年。 可这一脚踏进公安局大门,她再出来时,已是四年后的二审宣判,身上多了“罪犯”的标签。 更没人能预料,为了洗掉这个标签,她要耗尽人生中最珍贵的十二年。 2013年5月21日,也就是去公安局的第二天,林惠荣被正式刑事拘留。 公诉机关抛出的指控,让她如遭雷击:利用职务便利伪造文件,将池某等3人名下60%股权,擅自变更到丈夫林明武名下,涉嫌职务侵占罪。 “我没做过!股权变更是双方协商好的,所有手续都合规!”她在审讯室里反复辩解。 可证据链似乎“铁证如山”,工商登记的股权变更记录,成了指向她的核心“罪证”。 2016年5月30日,漳浦县法院一审判决,林惠荣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没收财产20万元。 法庭上,她声嘶力竭地喊出“我上诉”,泪水混着不甘,砸在冰冷的地面上。 当年11月,漳州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入狱那天,丈夫林明武隔着铁窗劝她:“先好好表现,争取减刑,我们再慢慢申诉。” 可林惠荣却摇了摇头,眼神异常坚定:“我没罪,绝不认罪。” 在监狱的七年里,管教多次找她谈话,减刑的机会一次次摆在面前。 只要签一份认罪书,好好表现,至少能减刑一年多,早点和家人团聚。 身边的狱友也劝她:“认个错不丢人,出去了才能做更多事。” 她却始终不为所动,每次都斩钉截铁地拒绝:“认了罪,我就真的成了罪犯。” “清白没了,比坐牢更难受,我这辈子都抬不起头。” 七年里,她没签过一份认罪材料,没争取过一次减刑机会,在日复一日的煎熬中,默默记着所有能翻案的线索。 2020年7月24日,林惠荣刑满释放。 走出监狱大门的那一刻,阳光刺眼,可她却感觉不到温暖。 “刑满释放人员”的标签,像一张无形的网,把她困在其中。 找工作,HR看到她的档案就摇头;走在街上,邻里亲友纷纷避之不及;家里的积蓄,早已在多年的诉讼中耗尽。 丈夫林明武也因同一案件被判刑,刚出狱不久,夫妻俩只能靠打零工勉强糊口。 身边的人都劝她放弃:“都熬出来了,安稳过日子吧,别再折腾了。” 可林惠荣心里的坎,始终过不去。 她和丈夫省吃俭用,攒钱找律师,一次次跑到工商局、法院,翻阅浩如烟海的旧档案。 她坚信,当年的股权变更有迹可循,清白总有昭雪的一天。 转机,出现在2022年底。 再审律师在整理工商档案时,意外翻出了一份2013年的《资产分割过程说明》。 这份文件,是池某等人当年亲自向工商局提交的,上面有他们的亲笔签名。 白纸黑字明确记载:2012年10月,双方已协商一致分割公司资产,所有股东均知情同意,现场有记录人及监控视频佐证。 更关键的是,此前的司法鉴定早已证实,池某等人并未足额支付股权转让款,从法律层面而言,他们从未享有完整的股权。 这份被尘封十年的文件,成了撬动冤案的关键支点。 既然资产分割是双方自愿,股权变更何来“非法侵占”?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根本不成立。 2023年5月,福建省高院审查后,指令漳州中院再审此案。 2024年6月,再审开庭,出庭检察官当庭建议撤销原判,认可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025年12月23日,漳州市芗城区法院最终宣判:判决林惠荣无罪。 那天,52岁的林惠荣在法院门口戴上了大红花,手里攥着判决书,努力想笑,眼圈却红得发烫。 十二年的等待,七年的铁窗,五年的奔走,终于换来了这两个字。 2026年1月8日,林惠荣正式向漳州中院提交国家赔偿申请,法院当日审查立案。 申请书上,近3亿元的赔偿数额格外醒目,涵盖人身自由、健康权、财产权赔偿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她不仅要赔偿,还要法院公开赔礼道歉,追究相关司法人员的责任。 同时,她也为丈夫林明武提交了无罪申诉,坚信“主犯无罪,从犯亦应无罪”。 如今,林惠荣终于不用再为“申诉”奔波。 可七年铁窗里的日夜煎熬,五年里的冷眼与窘迫,一个家庭被彻底打乱的轨迹,再也回不去了。 近3亿的赔偿,能弥补她失去的十二年吗? 或许不能,但她用十二年的坚守证明,清白二字,重于泰山,值得拼尽全力去捍卫。 信源:服刑7年获判无罪,女商人林惠荣提国家赔偿申请获立案-新浪财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