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60多岁的江大爷和亲友参加北京五日游。行程中,旅行社擅自调整行程,连续安排

梅姐说法 2026-01-26 09:55:27

北京,60多岁的江大爷和亲友参加北京五日游。行程中,旅行社擅自调整行程,连续安排老人凌晨集合,还擅自增加自费项目。第三天凌晨集合时,江大爷体力不支晕倒,经抢救无效离世。家属认为旅行社有责任,将其告上法院索赔。法院判定旅游公司承担次要责任,赔偿35万元。 (来源:扬子晚报) 2024年7月,60多岁的江大爷,平日里腿脚利落,精神矍铄。他一直盼着能和亲友一起出去走走,好好感受一下外面的天地。这不,看到旅游公司推出的北京五日游项目,他毫不犹豫地拉着亲友报了名。 出发那天,江大爷和亲友们满心欢喜,对这次旅行充满了期待。他们想着,在这五天里,能好好领略北京的名胜古迹,品尝当地的美食,留下一段美好的回忆。 第一天晚上,大家正准备休息,导游突然通知,第二天凌晨4点15分集合去八达岭长城。大家都很疑惑,原本的行程安排可不是这样的,可导游只是轻描淡写地说行程调整了,也没详细说明全天的安排。江大爷虽然觉得有些突然,但想着来都来了,不能错过爬长城的机会,还是决定坚持。 第二天,天还没亮,江大爷就跟着团队出发了。一路上,大家都有些疲惫,但想到马上就能看到雄伟的长城,还是打起了精神。 到了长城,江大爷兴致勃勃地开始攀登。可毕竟年纪大了,爬了一会儿就感觉有些吃力。但他咬咬牙,还是坚持往上爬。 原本当天行程里只有两个景点,可当大家在车上休息时,导游突然宣布,要增加自费演出和天坛公园两个项目。 大家一听,都有些不满,这和原本说的不一样。可导游却说,这是为了丰富大家的旅行体验,让大家玩得更尽兴。江大爷虽然心里不太乐意,但也不想扫了大家的兴,就没有反对。 接下来的行程,江大爷感觉越来越吃力。每天都是匆匆忙忙的,根本没有时间好好休息。第三天凌晨3点多,团队又要集合出发。 江大爷迷迷糊糊地从床上爬起来,感觉脑袋昏昏沉沉的,身体也软绵绵的。他强撑着跟着团队上了车,一路上,他越来越累,眼皮也越来越重。 车子行驶了一段时间后,江大爷突然感觉一阵头晕目眩,眼前一黑,就晕倒在了座位上。亲友们见状,顿时惊慌失措,大声呼喊着导游。导游这才反应过来,赶紧让司机停车,然后拨打了急救电话。 很快,救护车赶到了,将江大爷送往了附近的医院。在去医院的路上,亲友们心急如焚,不停地祈祷江大爷能平安无事。 可到了医院,经过医生的全力抢救,江大爷还是没能挺过来。 在悲痛之余,江大爷的家属们开始仔细回想整个行程,他们觉得旅行社有很大的责任。他们认为,旅行社擅自调整行程,连续安排老人凌晨集合,根本没有考虑到老人的身体状况。而且,在行程中擅自增加自费项目,也没有提前告知大家,让大家措手不及。更重要的是,在江大爷晕倒后,导游没有及时采取有效的救助措施,才导致了这样的悲剧发生。 于是,家属们一纸诉状将旅行社告上了法院,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旅行社则觉得自己很冤枉,他们认为,行程调整是为了让大家能更好地游玩,增加自费项目也是为了让大家有更多的选择。而且,江大爷本身就有基础疾病,这次意外主要是他自身疾病导致的,和旅行社没有关系。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旅游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旅游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制定旅游者安全保护制度和应急预案。旅游经营者应当就旅游活动中的下列事项,以明示的方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或者警示:正确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方法;必要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未向旅游者开放的经营、服务场所和设施、设备;不适宜参加相关活动的群体;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情形。 旅行社擅自调整行程,连续安排老人凌晨集合,没有提前告知行程和安全事项,擅自增加行程也没有提示风险,这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 在江大爷疲惫时,导游没有提醒他休息,晕倒后也没有及时救助,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虽然江大爷自身有高血压等疾病,这是导致他死亡的主要原因,但旅行社的这些过错行为与江大爷的死亡之间存在一定的间接因果关系。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旅行社应当承担次要责任。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最终判决旅行社赔偿江大爷家人35万元。 旅游本该是放松身心、享受生活的事,可旅行社却为了利益,不顾老人的身体状况,擅自调整行程、增加项目。老人身体不好还硬撑着,结果酿成悲剧。 旅行社在行程安排上如此随意,对游客的安全保障如此缺失,大家觉得这样的处罚力度够吗?要是你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做呢?一起来讨论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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