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了15万彩礼,怀了我的孩子,退婚不成竟然告我强奸?”云南宣威男子张某的遭遇,简直比电视剧还离谱,让他欲哭无泪。 事情得从2023年12月说起,张某和刘某相恋后感情迅速升温,2024年3月,刘某查出怀孕,两家满心欢喜商量婚事。按照当地农村习俗,2024年4月4日两人举办订婚仪式,张某东拼西凑向亲友借了15万元,一次性给刘某付清了彩礼,就盼着早日领证结婚,给孩子一个安稳的家。 可订婚后没几天,刘某发现张某还在和前女友聊天,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当即提出退婚。2024年6月,刘某又被医院诊断为“抑郁发作”,原本的婚期彻底泡汤。张某见状无奈外出务工赚钱还债,没想到更糟的还在后面——刘某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指控张某涉嫌强奸! 这突如其来的指控让张某彻底懵了,好好的恋爱订婚,怎么就成了“强奸”?好在公安机关经过详细调查,发现两人是自愿发生关系,根本不存在强奸事实,同年9月就撤销了案件。更戏剧性的是,不久后刘某在昆明某医院生下一个女儿,生育费用花了2.6万元,张某还垫付了1.25万元。 孩子出生后,张某心里犯了嘀咕:这孩子到底是不是自己的?刘某随即配合做了亲子鉴定,结果证实张某确实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可此时两人感情早已破裂,结婚的事再也无从谈起。张某越想越委屈,自己借了一屁股债给的15万彩礼,婚没结成,还多了个需要抚养的孩子,于是干脆起诉到法院,要求刘某全额返还15万元彩礼。 而刘某这边也不示弱,她辩称自己已经给张某生了孩子,还因为张某和前女友藕断丝连患上抑郁症,张某是过错方,不该返还彩礼。同时她还提出诉求,要求孩子归自己抚养,张某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 很多人都好奇,这事儿到底怎么判?其实法律早有明确规定。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双方没领结婚证,男方请求返还彩礼的,法院应当支持。但法院也会考虑实际情况,刘某已经独自抚养孩子近5个月,付出了不少时间和精力,而且张某与前女友聊天确实有一定过错。最终法院酌情判决,刘某返还张某50%的彩礼,同时张某需要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 这里也给大家提个醒:恋爱订婚期间的矛盾,可不能随便用“强奸”这种刑事指控解决,强奸的核心是“违背妇女意志”,自愿发生关系后反告强奸,不仅立不了案,还可能涉嫌诬告陷害。另外,没领结婚证不代表彩礼一定全额退,会结合是否生育、双方过错等情况综合判断;而且不管结没结婚,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父母都有法定责任,躲不掉也推不开。 这事儿你怎么看?没结婚生了孩子,彩礼该全退、部分退还是不退?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来源:综合自热度新闻、裁判文书网相关案例及《民法典》《刑法》相关条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