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某医院95岁瘫痪老人,趁护士打针、护工翻身时,多次用手磨蹭女性工作人员大腿,多名护士和护工均遭骚扰。护士小丽拍下视频曝光后引发热议,有人替受害者鸣不平,也有人质疑老人是否“无意识”。本文拆解事件中的法律边界,讲清老年人性骚扰的责任认定,梳理网友争议,探讨“尊老”与“维权”的平衡。 一、离谱!95岁瘫痪老人病房里屡揩油,多名女性遭骚扰 江西某医院的老年病房里,20出头的护士小丽最近遭了大委屈。她负责护理一位95岁的男患者,老人瘫在床上,翻身、说话都费劲,但神智清楚,能正常交流。 这天小丽给老人打针,老人血管难找,她蹲在床边专心找了十几分钟才下针。起身时,她突然感觉大腿被什么东西蹭着,低头一看,竟是老人的手紧紧贴在自己大腿上,还在不停磨蹭! 小丽又气又恶心,自己没谈过恋爱,居然被95岁老人这么侮辱,当场拿出手机拍下了老人的龌龊举动。更让她崩溃的是,跑回护士站诉苦时,同事们都一脸无奈:“我们都被他摸过,早就见怪不怪了!” 一旁的护工阿姨更委屈:“你们护士就打针那一会儿接触,我们每两小时就得给他翻身,遭的罪比你们多得多!” 原来这老人不是第一次这么做,而是借着瘫痪在床、工作人员必须近距离照顾的机会,屡次伸出“咸猪手”。 下班后果断,小丽越想越咽不下这口气:“难道就因为他年纪大、是患者,我们就得吃哑巴亏?” 于是她把视频发到网上,想让网友评评理。 二、法律拆解:老人年纪大就可以为所欲为?这些规定要记牢 视频一曝光,不少人问:“95岁了,是不是就算了?”“瘫痪在床,会不会是无意识的?” 但法律可不看“年纪大”,只看“事实和责任”,这事里的法律关键点,一次性说清楚: 1. 先定性:这不是“不小心”,是明确的性骚扰 根据《民法典》第1010条,违背他人意愿,以肢体行为等方式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要求承担民事责任。老人明知护士和护工是在工作,还故意用手磨蹭大腿,而且多名受害者证实他“屡教不改”,显然违背对方意愿,已经构成行为性骚扰。 有人说“可能是无意识的”,但报道里明确老人神智清楚、能正常交流,再加上多次作案的情况,法律上会推定他有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不是“无意识”就能洗白的。小丽拍的视频更是直接证据,能清晰证明骚扰行为存在。 2. 划责任:70岁以上不拘留,但不代表能免责 很多人以为“老人年纪大,法律管不了”,其实是误解。《治安管理处罚法》确实规定,70周岁以上老人不执行行政拘留,但这不等于“免除处罚”。 受害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有权对老人作出警告、罚款的处罚,还能要求他的家属或监护人加强管教,必要时让社区重点关注。如果老人的骚扰行为情节严重,比如造成工作人员精神障碍,或者屡教屡犯影响极坏,还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照样要承担刑事责任。 简单说:年纪大不是“免罪金牌”,性骚扰就是违法,该担的责任一点都少不了。 3. 给办法:受害者该怎么维权? 像小丽和护工阿姨这样的受害者,不用忍气吞声: - 保留证据:拍下视频、录音,或者让同事作证,固定老人的骚扰行为; - 向医院反映:要求医院调换护理人员,或者让老人家属配合约束; - 报警处理:带着证据去派出所报案,要求依法处罚; - 民事索赔:如果因为骚扰造成精神损失,还能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三、网友吵翻:尊老和维权,到底该怎么平衡? 事件曝光后,网友的观点直接分成两派,吵得不可开交: - 力挺受害者派:“太恶心了!年纪大不是作恶的理由,瘫痪也不是揩油的借口!护士和护工是来工作的,不是来受委屈的,必须让他和家属道歉,依法处罚!” 还有网友说:“正是因为大家总说‘算了吧’,才让这种老人有恃无恐,受害者就该曝光维权!” - 谨慎观望派:“95岁了,会不会是身体不受控制?或者脑子偶尔糊涂?没造成实质性伤害,曝光到网上会不会太极端了?” 也有网友说:“处罚也执行不了拘留,警告有啥用?关键还是家属要管好,医院也要做好防护。” - 聚焦制度派:“医院是不是该管管?比如安排男护工护理,或者操作时让同事陪同,不能让工作人员独自面对这种风险。” 还有网友补充:“尊老要建立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尊重老人不代表要牺牲年轻人的合法权益。” 95岁瘫痪老人的性骚扰行为,戳中了“尊老”与“维权”的矛盾点。我们尊重老人,是尊重他们的年龄和品行,而不是纵容他们的违法行径;法律不因为年纪大就网开一面,正是为了保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不管是年轻人还是老年人,不管是患者还是工作人员。 可话说回来,面对这样的高龄患者,除了报警处罚,医院和家属是不是该有更稳妥的应对方式?如果换成你是护士,遇到这种情况会选择忍气吞声还是曝光维权?你觉得对高龄违法者,该如何平衡“处罚”和“情理”?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用户10xxx40
[得瑟]
睡鬼罗汉命踩沉
哈,奇葩的自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