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官方微博@轨交幺幺零发布通报,2人出

晓坤你好 2026-01-25 20:25:05

1月15日,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官方微博@轨交幺幺零 发布通报,2人出于猎奇心理在网上发布“地铁有偿代坐”信息,虽均未成交,但已被警方训诫。这一事件迅速引发网民关注,大家纷纷讨论地铁座位能否“买卖”,以及这种行为背后的法律与道德边界。 据了解,涉事人员为郭某(女,19岁)、翁某(男,24岁)。他们在网上发布的帖文显示,可在上海地铁2号线、9号线等热门线路提供“有偿代坐”服务,声称从起点站代为占座,上车后以“朋友”名义让座,单次收费1.99元,包月50元。这些帖文在社交平台传播后,迅速引发争议,有人觉得新奇,也有人质疑这种行为是否合规。 警方调查后确认,两人发布这些内容纯粹是出于猎奇心理,并没有实际成交记录。1月15日,轨交公安已对2人予以训诫,并表示将会同地铁运营企业进一步加强乘坐秩序维护工作。上海地铁方面也明确表态,不允许此类有偿占座行为,相关平台也表示会加强监管处置。 事件曝光后,网友们的讨论炸开了锅。有网友觉得“这脑洞太大了,为了博眼球什么都敢发”,也有人担忧“要是真有人效仿,地铁秩序岂不乱套”,还有人理性分析“地铁座位是公共资源,不能拿来买卖”。部分上班族表示,早高峰地铁座位确实紧张,但通过有偿代坐解决问题,既不合规也不道德,违背了公共交通的公益属性。 从法律角度看,这种“地铁有偿代坐”行为存在多重风险。律师表示,“代坐”服务实质上是一种“有偿占座”行为,违反《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中关于禁止从事营销活动、占用公共资源牟利的规定。同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此类行为若情节严重,可能涉嫌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面临警告或罚款处罚。即使未实际成交,发布此类信息也可能误导公众,破坏公共秩序。 这起事件看似是年轻人的猎奇行为,却反映出部分人对公共资源的认知偏差。地铁座位属于公共交通资源,其使用权应遵循“先到先得”和“礼让优先”原则,而不是通过金钱交易来分配。更值得警惕的是,此类信息可能会诱发不良模仿,比如有人真的尝试提供有偿代坐服务,甚至衍生出“占座产业链”,进一步加剧地铁座位紧张问题,影响公共交通秩序。 上海地铁运营方明确表示,将配合警方加强乘坐秩序维护,对各类违规占座、营销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事实上,《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早已明确禁止在地铁内从事营销活动、擅自占用座位牟利等行为。地铁作为公共交通工具,其核心功能是为市民提供便捷出行服务,而非成为个人牟利的平台。 这起事件给广大网民敲响了警钟,在此提几点关键建议:一是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发布信息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切勿为了猎奇或博眼球发布不当内容;二是市民乘坐地铁时应自觉遵守乘车规则,尊重公共资源,主动礼让老弱病残孕等有需要的乘客;三是若发现类似违规行为,可及时向地铁工作人员或警方反映,共同维护良好的乘车环境。 公共交通资源的公平使用需要全社会共同维护。这起“地铁有偿代坐”事件虽未造成实际危害,但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反思的契机:在追求个人便利的同时,如何兼顾公共利益?如何培养正确的公共资源使用观念?这些问题值得每个人深思。 最终,郭某和翁某为自己的猎奇行为付出了被训诫的代价。这提醒我们,无论线上还是线下,都应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共同守护公共空间的秩序与文明。毕竟,公共交通的便利与舒适,需要每一位乘客的自觉维护,而不是通过金钱交易来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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