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卢麒元一句话,点赞量破了百万。 ​家属定居海外的官员,应该退出公职。 ​东汉

溪边喂鱼 2026-01-24 18:31:46

学者卢麒元一句话,点赞量破了百万。 ​家属定居海外的官员,应该退出公职。 ​东汉有个“三互法”,结了亲的、同乡的,不能在对方地盘上当监察官。 ​老祖宗防的,就是那点人情。 这话戳中了多少人的心声!老祖宗的“三互法”可不是随便定的规矩,东汉桓帝时期,地方豪族与官员勾结愈演愈烈,甚至形成割据势力,朝廷才出台这一制度,明确“婚姻之家及两州人不得交互为官”。 当时还有官员史弼,因为妻子是山阳郡人,主动请求调离山阳太守之职,只为遵守回避制度。两千年前的古人都懂,权力一旦和私人关系绑定,必然会滋生不公,可现在有些情况,比古人面临的更复杂。 家属定居海外的官员,手里的权力连着国家利益,家人却在境外生活,这种身份错位本身就藏着风险。 原铁道部的张曙光,妻儿移民美国,自己在国内受贿千万,在美国购置豪华别墅;黑龙江的张明杰,身为发改委副主任,把巨额赃款转移到海外,让女儿曲婉婷在国外过着奢靡生活,自己却沦为阶下囚。 这些案例都印证了一个残酷现实:当官员的“后路”铺在海外,他们对国家和人民的责任感就容易动摇。 可能有人会说,有制度监管啊。没错,中办国办早就出台过《暂行规定》,要求配偶子女均移居境外的公职人员主动报告,甚至不得担任重要岗位。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里,也明确要申报家属境外定居、房产、存款等情况。但为什么还会有“裸官”铤而走险?关键在执行环节的漏洞。 有的官员隐瞒境外存款,有的通过地下钱庄转移资产,就像内蒙古的文民,近20年间在国内外购置36套房产,却长期未被发现。 卢麒元的观点看似尖锐,实则戳中了权力监督的核心。公职人员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理应为人民服务,而家属定居海外带来的利益冲突,是制度难以完全规避的。 东汉“三互法”虽然严苛,却维系了吏治清明,这对现在的启示是:权力监督不能留模糊地带。如果官员家属已经定居海外,让其退出公职不是惩罚,而是从源头防范利益输送的必要举措。 现在的监管技术和制度比古代完善得多,大额资金跨境流动、境外房产购置都能实现有效监测。真正需要强化的,是“零容忍”的执行力度和“事前防范”的意识。 当“裸官”无空可钻,当权力与私人利益彻底隔离,才能让公职人员真正做到心无旁骛为人民服务。 权力的本质是责任,不是为自己和家人谋私利的工具。老祖宗用“三互法”防人情干扰,我们更该用更严格的制度守护公权力的纯洁性。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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