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少年6次下井,舍命救三岁女童河南人的骄傲 听到这件事,我脑海里立刻浮现出那种北方农村常见的机井——井口狭窄,井壁湿滑,下面漆黑一片,不知道有多深,缺氧,还可能有什么杂物。别说孩子,就是大人掉下去,都凶险万分。一个15岁的少年,在那样危急的时刻,没有犹豫,没有等待,一次、两次……前后六次上下,硬是把一个3岁的女童从死亡边缘拉了回来。这种勇气,这种不计后果的善良,让人瞬间热泪盈眶,称他为“英雄”,说他是“河南的骄傲”,一点都不过分。他的本能反应,闪耀着人性最纯粹的光辉。 但感动之后,我心里却泛起一阵复杂的、甚至有些沉重的涟漪。我们当然要为少年点赞,可另一个问题却挥之不去:为什么冲在最前面、承担最大生命风险的,是一个未成年人? 事发现场,没有其他成年人吗?如果有,他们当时在做什么?是来不及,是不敢,还是觉得“等专业救援”更稳妥?这些疑问并非要指责谁,而是指向一个更普遍的困境:在突发灾难面前,我们似乎总是更习惯于期待英雄的个体献身,尤其是“少年英雄”的诞生,却鲜少去检视和加固那个本应挡在危险与普通人、尤其是孩子之间的“社会防护网”。 这让我想起以前报道过的类似事情。有孩子溺水,率先跳下去救人的常是同伴;有火灾,冲进去的也可能是邻居家的少年。我们在颂扬时,常常沉浸于“自古英雄出少年”的叙事快感里,却容易忽略一个关键:让未成年人成为见义勇为的主角,本质上是一个“非常态”,甚至隐含着某种系统性的缺失。 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尽力让儿童和少年远离需要他们以命相搏的险境,而不是在险情发生后,将他们的英勇作为最大的慰藉。他们的勇敢值得最高的褒奖,但他们的涉险,更应成为我们反思公共安全漏洞、强化成人责任与专业救援能力的刺耳警钟。 所以,在为我们的小英雄由衷骄傲的同时,这份骄傲里必须包含冷静的追问。第一问,是给公共设施的:农村那些废弃的机井、未加盖的坑洞,有没有普查和封填?危险水域旁,有没有醒目的警示和防护?第二问,是给家庭和学校教育的:我们是否只教会了孩子“要勇敢”,却没能教会他们更重要的“先评估风险、呼叫大人、利用工具”的科学施救理念?鼓励善良的天性,与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安全,这其中的平衡点,需要更审慎地把握。第三问,是给我们所有人的:当意外发生,我们作为在场的成年人,能否克服最初的慌乱,更快地组织起有效的集体行动,而不是把最危险的环节,留给那个可能只是凭着一腔热血的孩子? 少年的义举,像一面明亮的镜子,照出了人性深处的美好;也像一盏探照灯,照见了我们安全防护体系中那些依然存在的阴影地带。我们表彰他,不仅是为了铭记一个好人,更是为了推动形成一个“让好人不必总是承担巨大风险”的好环境。真正的骄傲,不应该止于为一个孩子的英勇而感动落泪,更应该转化为让所有孩子都能在更安全的环境里长大成人的切实行动。否则,每次英雄出现,都像是一次对安全防线的“补漏”,代价未免太过沉重。 这位河南少年,他用无畏的善举挽救了一个幼小的生命,他配得上所有赞誉。而我们社会要回馈这份善良的最好方式,或许就是尽全力去填补那些井口,加固那些护栏,让下一个少年,可以不必再用他稚嫩的肩膀,去独自对抗深不见底的黑暗。让英雄的归英雄,让安全的归安全。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