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17岁男孩误入女澡堂,澡堂老板主动赔偿4名女顾客每人500元洗澡卡加500元现金,可女顾客却狮子大开口,要求每人赔偿3000元现金!女顾客:“这让我们心里有阴影了!”网友: 500有阴影,3000阴影就没了? 隐私该保护没错,但维权得有底线吧?全程没造成实质伤害,老板诚意都拉满了,转头就狮子大开口,还找记者施压,这不就是把“阴影”当提款机吗?法律里的精神损害赔偿要讲证据,不是嘴说“一辈子阴影”就能漫天要价。 更让人膈应的是,17岁少年的无心之失,硬生生被架到道德审判台,而真正越界的是这种“会闹就有钱拿”的歪风。要是纵容这种操作,以后谁还敢真诚道歉?谁还愿主动担责? 你们觉得这3000块赔偿合理吗?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平衡维权和贪婪的边界?来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