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台,一中学女教师将自己听到的同校一位女老师卖淫一事,告知了闺蜜和家人,甚至还将女老师的照片发了出来。涉事老师得知后气得报警指控女教师诽谤,之后女教师被行政拘留了2日。但女教师不服,认为自己并未故意散布信息,也未捏造信息,只是在闺蜜群私聊的,所以不构成诽谤,于是将警方告上法院,要求撤销处罚,并赔偿损失同时还要道歉。 这起风波发生在2024年11月的浙江台州天台县,涉事女教师是位“95后”,化名为林淼,和被造谣的何某某曾是当地同一所中学的前同事,两人并无实际交集。 最初的传言源于学校办公室,有教师私下议论“有女教师涉及不良行为”,还具体提到了何某某的名字,这则消息很快传到了林淼的朋友耳中。 2024年11月26日,朋友先在三人闺蜜群里提起这个传言,随后又有朋友私聊向林淼求证。林淼不仅转述了何某某的任教科目、年龄,还找了三张对方的照片发了过去。 当天,林淼还在和父母组成的三人家庭群“果冻局长群”里,聊起了这则传言,全程都觉得只是私下闲聊,没当回事。 她始料未及的是,私聊内容没能守住“私密”。求证的朋友把聊天记录和照片,转发到了两个六人微信群,其他成员又陆续转发,谣言很快在当地扩散。 2024年11月27日,何某某和同事吃饭时意外得知自己被造谣,还看到了流传的截图和照片,工作生活都受了严重影响,当天就报了警。 经过一个月的调查核实,2024年12月24日,天台县公安局作出处罚:林淼行政拘留2日,另外两名参与传播的人分别被拘2日和4日,其中一人因怀孕未执行。 林淼始终无法接受这个结果,她觉得自己既没编谣言,只是在小群里闲聊,怎么就违法了?2025年5月,她正式将天台县公安局告上法庭。 庭审的核心争议很直接:私人小群和私聊,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散布”谣言?林淼坚称自己没有主观恶意,也没料到信息会被转发,不该担责。 警方则辩称,林淼作为前同事,她的话更容易让人相信,发照片让谣言更具体,而且她看到朋友转发的其他群记录,理应预见信息可能扩散,却没阻止。 2025年12月15日,天台县法院一审驳回了林淼的全部诉求。法院认为,判断是否“散布”,不能只看人数,还要看信息性质和后果,林淼的行为助推了谣言,损害了他人名誉。 林淼对一审结果不服,已经提起上诉,二审定于2026年3月4日开庭,这场由“八卦”引发的官司还在持续发酵。 在我看来,这起案件最核心的警示是,网络时代没有绝对的“私密空间”。一句没核实的传言,一张随意发的照片,都可能通过转发形成连锁反应。 成年人说话得有分寸,不管是大群还是小群,涉及他人名誉的负面信息,都不该随便跟风传播。言论自由的前提,是不伤害别人的合法权益。 你觉得私人小群聊传播未经证实的负面八卦,该承担法律责任吗?如果是你遇到这样的传言,会参与讨论还是及时制止?欢迎留下你的看法。 信息来源 1. 中国新闻周刊《女教师群聊“八卦”被拘,起诉公安局被驳回》,报道时间:2026年1月15日 2. 红星新闻《女教师三人群聊“八卦”因诽谤被拘,起诉公安局一审被驳回,当事人提出上诉》,报道时间:2026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