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东坡区法院审结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被告人与35名员工达成调解获缓刑

在下翰仔 2026-01-16 17:26:06

眉山东坡区法院审结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 被告人与35名员工达成调解获缓刑 2025年1月15日,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被告人余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余某某系眉山市东坡区某酒吧的投资人及实际经营管理人。2023年,其在经营该酒吧期间,拖欠方某某、潘某等35名员工工资共计人民币14万余元。在接到劳动者投诉后,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余某某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足额支付所欠劳动报酬。然而,余某某未履行支付义务,反而采取变更电话号码等方式逃避责任。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经法院耐心工作,积极进行释法说理与调解疏导,最终促成被告人余某某认识到自身错误,与35名被欠薪员工代表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将所欠工资全部履行支付完毕,取得了员工们的谅解。 不拖欠工资,对员工的福利照顾的周全,那是老板应该的!能在拖欠发生之初就履行责任,而不是等到法律亮剑;期盼的是所有劳动者都能按时足额拿到报酬,无需历经波折维权;期盼的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这样的条款,更多时候是一种威慑,而非被频繁启用。 希望每一位劳动者的付出都不被辜负,每一份辛勤都能换来安稳的回报。新年将至,愿大家都能带着一年的收获,安心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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