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90后医生,本该是“白衣暖男”,却被判强奸两名还不满14岁的小女孩,消息一出,全网炸裂。更狗血的是,替他喊冤、四处奔走的人,竟是他亲爹——一位曾在检察院当副检察长的“老公检人”。剧情比八点档还离谱,却让围观群众笑不出来。 先说主角刘胄赟,92年出生,乡镇卫生院的内科助理医师,平时给人量血压、开感冒药,看上去人畜无害。可检方指控,他在网上结识两名小女孩,一个13岁、一个12岁,随后以“恋爱”名义把她们约到酒店,多次发生性关系。医学常识告诉他幼女身体尚未发育成熟,法律也写得明明白白:只要对方未满14岁,无论是否自愿,发生性关系即构成强奸,必须从重处罚。可刘医生似乎只记住了“从”字,把“重”字选择性忽略。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第一个女孩的母亲发现聊天记录里露骨的“酒店定位”,当场报警。警方顺藤摸瓜,又找到第二名被害人。DNA虽没验出铁证,但医学鉴定显示孩子身体存在陈旧裂伤,加上聊天记录、酒店监控、口供互相印证,法院一审认定强奸罪成立,判了8年。 按说故事到此应画上句号,偏偏“彩蛋”才刚开始:刘胄赟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没有暴力胁迫、后果不算严重”,刑期降到6年。少了两年,舆论瞬间炸锅:难道对幼女下手,还得先打分看“暴力指数”?更精彩的还在后头——刘胄赟的父亲刘志军,曾任蓝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退休后亲自披挂上阵,为儿子做无罪辩护,一口咬定“证据程序有瑕疵,孩子年龄存疑,我儿冤枉”。 父亲护犊,人之常情,可一旦身份叠加“前副检察长”,味道就变了。有人翻法条:刑诉法确实允许近亲属当辩护人,但“老公诉人”出庭给“涉嫌强奸幼女的儿子”喊冤,怎么看都像把私情裹进法律长袍里。他质疑警方没录满同步录音录像、质疑聊天记录被剪辑、质疑医学鉴定不准确,总之“DNA都没验出来,凭什么定罪”。可法律也写得清楚:对幼女实施性侵害,只要“应当知道”对方未满14岁,就可定罪;证据只要形成完整链条,没有被告人供述也能判。显然,法院没被“技术流”带节奏,再审依旧维持强奸罪,只是把刑期又调回8年——算是给“从重处罚”找回面子。 判决之外,还有两个细节让人心里不是滋味。其一,受害者家属提出200多万元民事赔偿,法院最终只支持了286块多的医疗交通费,理由是“精神损害抚慰金不在刑事附带民事范围”;孩子被迫转学、抑郁自残的后续创伤,只能另案再诉。其二,案件拖了三年,期间“未使用暴力”成了减刑理由,网友吐槽:难道非得打得头破血流才叫“严重”?对幼女的伤害,一次就是一辈子。 风波过后,留给公众的问号仍悬在空中:如果嫌疑人不是“医生”,父亲不是“前检察长”,辩护权还能否玩得这么溜?如果被害家庭不懂网络发声,案件会不会悄无声息地滑向更轻的结局?法律给不了“如果”的答案,只能一遍遍重申:年龄红线就是高压线,谁碰谁触电;程序正义固然重要,实体正义更不能打折。 故事收尾,刘胄赟还得在高墙里写悔过书,刘检察长也还在申诉路上奔走。可人们记住的,不只是“副检察长之子”的标题,更是那两条被成人世界辜负的稚嫩生命。她们的名字不必被流量消费,但她们的伤痛,需要被制度铭记:保护幼女,没有“降格”余地;伸张正义,也不该有“技术折扣”。 来源:第一现场

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
老公诉人退休工资拿的不正当不合理啊,退休前工作质量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