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男子要求对项目不达标的工程进行整改,结果白天开会讨论这个事情,他晚上就

每日案论 2026-01-13 11:32:20

陕西咸阳,男子要求对项目不达标的工程进行整改,结果白天开会讨论这个事情,他晚上就被3个陌生人给打了,打断了4根肋骨,事后他报了警,自首的却是两个熟人,男子认为,这有问题,肯定是两个熟人来顶包的。 “这或许是我退休前最后一个项目了,又是医院,关系大众,我一定要保质保量地完工。”郝先生看着正在施工的医院,心里默默地对自己说。 作为项目监理总监,郝先生向来严格对待自己负责的项目,他从2023年11月开始就已经负责这家医院的建设项目,自从他负责这项建设项目,他就一直兢兢业业,不让自己负责的项目出一点问题。 从他负责这个项目开始,如果一切按照原计划进行,2025年的5月份就可以完工了,但是在2025年的5月6日,负责监理的工作人员,发现了项目有问题。 他们发现6层到8层的压墙钢筋及构造柱钢筋没有通过拉拔实验,而作为主体的7层,居然已经完成了80%的砌体,这问题很严重。 郝先生说,只有植筋后,通过拉拔试验,才可以砌墙,这是他们的施工常识。 他们发现问题之后,施工工人也是对6层和8层进行了整改,不但拆除,并且重新植筋,也合格了。 问题出现在7层的砌体工程,他们并没有拆除,就开始重新植筋,这个问题很严重。 作为监理总监,郝先生非常清楚,虽然七层的砌体不会影响主体承重,但是在没有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就进行切墙,这是不达标的,需要拆除重新建。 否则完工之后,就会因为植筋不达标,7层的墙体就有可能开裂,严重的话还会倒塌。 “身为监理总监,我不能让这种事情发生。”郝先生对自己说,于是在监理会上,他提出对7层的砌体工程,要全部拆掉重新做。 结果他在白天开会提出这个要求,晚上他就被三个陌生人给打了。 这件事发生在2025年6月3日,郝先生并没有外出,他在工区里,他白天忙了一天,晚上他要好好休息。 在晚上9点多的时候,也不知道工区发生了什么事,突然间就全部停电了。 停电之后,郝先生其实也不是太在意,反正这个时候也没什么事情做,停电了也可以休息。 可就在这个时候,他听到楼道里有人在喊,监理在哪里。 郝先生一听有人来找他,以为是工作上的事情,他就开门想向他们打招呼。 结果门一打开,有三个陌生人一拥而上,对着郝先生就是拳打脚踢,郝先生只感到头,胸,腿都一阵疼痛,接下来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他晕了两个小时之后才醒来,醒来之后,他越想这件事越觉得不对劲,就赶紧报了警。 这一顿拳打脚踢,导致郝先生被打断了四根肋骨,想起这件事,他觉得很蹊跷,为何白天刚提出要整改不达标的7层,晚上就被打了? 更让他觉得奇怪的是,虽然当时已经断电了,周围一片漆黑,那三个陌生人打他,郝先生也是能够看出他们的脸部的,那是三个陌生人,他不认识。 但自首的两个人,居然是两个他认识的人,一个是工地的一个包工头周某,另一个是项目的二次结构班组的负责人张某,两个人居然自首,说他们打了郝先生。 这真的太奇怪了,郝先生的工作和他们俩并没有多大的关系,三人并矛盾,他们为什么要自首呢? 郝先生始终认为这是有目的的报复行为,并非是这两个人所为,但是周某表示,就是他带人打郝先生的,他愿意赔偿道歉。 不管那三个人是谁,只要殴打了郝先生,都构成故意伤害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这是郝先生在轻微伤的情况下,他们的行为构成一般的违法行为。 但是如果郝先生的伤在轻伤以上,这三人的行为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现在自首的是周某和张某,虽然郝先生说的是三个陌生人打他,但他并不知道是哪三个陌生人,那么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周某和张某已经自首了,那么他们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那么你认为谁会打郝先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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