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次。我的第一次是和我的同事。当时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帅小伙。1.7米个头,膀阔而不腰圆,妥妥的一个美男子。 那是1976年,全国都在肃穆地哀悼,结果21岁的作者和一位20岁的农村女同事成了单位的留守,两个血气方刚的人在那样的特殊背景下,就这么阴差阳错地凑到了一起。 我更在意的是那种微妙的阶层心理,一个是出身医生家庭、办事不一样的体面小伙,一个是心存敬仰的单纯农村姑娘,这种“降维打击”式的吸引力在那个年代其实杀伤力极大。 但最绝的还是那个发生地点,竟然选在了猪圈隔壁。 我总觉得在那样的环境下,心里要是踏实才怪,仿佛黑暗里有无数双猪眼睛在盯着你看,心理素质再好也得打折扣。 事实证明,生理本能和业务水平真的是两码事,那种“不得要领”的狼狈,其实是大多数人第一次的真实底色。 作者那种“满头大汗却找不准地方”的描写太扎心了,这可能就是人生第一课:光有体力和热情是没用的,找不准关键位置的努力基本都是在做无用功。 我觉得这段记忆之所以能让他记了五十年,可能不是因为有多爽,而是那种高度期待与极度失败之间的巨大落差,成了他青春里最深刻的讽刺。 可能所有的第一次都注定是用来搞砸的,它不需要多完美,只要那种着急、向往又手足无措的劲儿在,就足够在半个世纪后拿来下酒了。 美好的事往往都走得糊里糊涂,这就是青春最真实、也最让人唏嘘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