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月,郑州一家酒店来了位新厨师。老同事徐某热情,张罗了一桌羊蝎子给他接风。本是好事。 酒桌上推杯换盏,散场后徐某骑电动车送他。夜里风一吹,话赶话,两人竟为“该怎么称呼老板”吵了起来。 就这么点事。 吵着吵着动了手。混乱中,新厨师卢某一口咬在徐某脸上。不是打,是咬。等分开时,徐某的鼻子已经没了——缺损超过30%。法医鉴定:重伤二级。 一个永远破了相,一个的人生就此转向。 法庭上,卢某认罪,说愿意赔,但拿不出钱。法官的判决下来了: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很多人问,为什么是这个刑期?因为法律明文规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起步就是三年。 一场欢迎宴,毁了两家人。 这事听起来极端,但根子里的东西很普通:酒、情绪、还有那该死的面子。多少冲突都这么起来的,只是绝大多数人,在最后一刻刹住了车。 他没能刹住。 冲动的代价,有时候是算不清的。它不按你预想的剧本走,一口下去,赔上的可能是整个中年。工作、家庭、自由,瞬间清零。 两个人的命运齿轮,在那个夜晚,因为一句称呼,彻底脱轨,撞向谁也不想去的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