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可太典型了。一男的,晚上给女同事发不雅视频,女同事老公看见,家里闹翻天,直接报了警。公司二话不说把他开了。他不服,说“又不是上班时间发的”,反手把公司告了,要赔偿。结果呢?法院驳得干干净净,一分没要到。 来龙去脉是这样的。陈某晚上用微信,给一位已婚的女同事发了段不雅视频。女同事那边,可能是手机没锁屏,被她老公看到了。这下可好,家里炸了锅,夫妻俩大吵一架。女同事又气又委屈,转头就向公司投诉,紧接着去派出所报了警。 事情闹大了,陈某开始慌了。他一开始跟公司狡辩,说不是自己发的,是“朋友拿我手机玩,不小心误发了”。这话听着就站不住脚。警察一问,细节对不上,漏洞百出。眼看圆不过去,他只好认了,还白纸黑字写了份保证书,承认自己做了错事。 公司这边,也不是随便开的他。公司有《员工手册》,里面清清楚楚写着禁止性骚扰等条款,而且这手册是经过合法程序制定、向员工公示过的,陈某自己也参加过培训。公司认为,他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规章制度,属于“严重违纪”,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用给补偿。于是,一纸通知,把他开除了。 陈某越想越憋屈,觉得公司管得太宽。他坚持认为,发视频是下班后的私人时间、私人行为,跟工作无关,公司没权力因为这个开除他。于是,他去法院起诉,说公司违法解雇,要求支付赔偿金。 法院的判决,把道理讲得很透。 第一,这行为就是性骚扰。法律规定了,性骚扰不光是动手动脚,发文字、发图片、发视频,都算。关键是,这个行为是不是让人感到冒犯、厌恶,造成了心理压力。陈某发不雅视频给女同事,直接导致对方家庭失和、心理受创,还闹到报警,这已经严重干扰了女同事的正常生活和精神状态,构成性骚扰没跑。 第二,公司开除他,合法合理。公司的规章制度合法有效,陈某也知晓。他的行为,白纸黑字地违反了制度里最严重的禁令之一。公司依规处理,程序上挑不出毛病。 第三,也是最关键的一点:不是“下班了就管不着”。法院认为,劳动关系具有延续性,员工的行为如果严重影响了其他同事的权益,破坏了公司正常的职场环境和秩序,哪怕发生在下班后、公司外,公司也有权进行管理。他骚扰的对象是同事,后果直接波及了职场关系,公司当然能管。 这件事,看着是个案,其实背后有两个点,挺值得琢磨。 一是侥幸心理要不得。陈某可能觉得,下班后“玩一玩”,神不知鬼不觉。他没料到对方老公会看到,更没想到会闹到报警、公司介入。很多错事,都是从“觉得不会被发现”开始的。 二是界限感很重要。同事关系有它的边界,什么能聊,什么不能传,心里得有数。把同事当成可以随意发送私密、不良信息的对象,本身就是一种越界和冒犯。这种越界,不仅伤害别人,最终也反噬了自己。 法院的判决,给了一个清晰的信号:无论在不在工位上,尊重他人,恪守底线,都是一个职场人该有的基本素养。越了线,就要承担后果。公司依据合法制度清理门户,法律是支持的。 这事,说到底就是自己作了,还怪公司管得严,法律没给他这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