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中老师把学生按地上剪发,留言里居然有人说“我会把孩子按地上剪”? 就因为学生烫了头发,老师直接把人按在地上强行剪,校方通报批评老师、责令道歉,结果一堆家长跳出来撑:“我家娃要这样,我也按地上!”“学生就得有学生样!” 可法律早把话挑明了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明确禁止变相体罚,按地上剪发属于“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民法典》说身体权受保护,头发是身体一部分,强行剪就是侵权! 家长口口声声为孩子好,可好的前提是不能踩红线吧?要管仪容可以好好说,可以让孩子自己剪,非得用按地上的暴力?这是严管还是霸凌?是为他好还是满足自己的控制欲? 更荒谬的是,有人把暴力包装成负责任,负责任的老师会用违法的方式管学生?负责任的家长要教孩子“服从比权利重要”? 别把爱变成伤害的借口。当我们为按地上剪发鼓掌时,其实是在告诉孩子:你的尊严和权利,不如听话值钱? 大家说呢?为孩子好的边界,到底能不能碰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