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不少人都计划着出门旅游、逛庙会,寺庙道观这些又有文化底蕴又热闹的地方,自然成了热门打卡地。可最近大家讨论得最多的,就是“党员能不能进庙”“逛庙会算不算搞封建迷信”这些话题,甚至有党员因为进庙烧香被举报的新闻,让不少人心里犯了嘀咕:这到底是纪律要求,还是太过苛刻?其实这事说简单也简单,核心就是分清“逛”和“拜”、“民俗”和“信仰”的区别。 首先得明确一个大原则:我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但党员绝对不能信仰宗教,这是党的一贯规矩。咱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党员得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无神论者,信仰的是共产主义,要是信了宗教、搞起迷信活动,那就等于丢了自己的政治信仰,肯定要受党纪处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里说得明明白白,第六十九条规定,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党组织会先教育,限期不改的可能劝其退党甚至除名;第七十条更严,组织迷信活动的,轻则撤销党内职务,重则直接开除党籍。之前就有副市长每逢节日必去寺庙烧“头香”,还跟所谓“大师”合作字画送寺庙,最后被认定为迷信活动受了处分,这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不过大家也别觉得党员就只能宅家里,连寺庙门都不能进。现实中很多寺庙既是宗教活动场所,也是历史文化古迹,比如洛阳白马寺、登封少林寺,本身就是著名旅游景点。要是党员趁着休假,跟亲友一起去这些地方逛逛,看看古建筑、赏赏文物,纯粹是为了观光游览,那完全没问题,根本不算违纪。还有些党员因为工作需要,比如分管宗教事务、调研文化遗产保护,去宗教场所开展工作,这也是正常履职,跟信仰宗教完全不搭边。 关键难在区分“民俗”和“迷信”。咱们中国历史久,很多传统活动一开始可能带点宗教色彩,但流传到现在早就变了味,成了纯粹的民俗习惯。比如一些地方的婚丧仪式、春节庙会、端午赛龙舟,虽然可能在寺庙周边举办,或者保留了一些传统仪式,但核心是大家聚在一起祈福纳祥、增进感情,早就脱离了纯粹的宗教属性。党员参加这类活动,只要不参与焚香跪拜、不捐款支持宗教活动、不组织宗教仪式,就不算违纪。比如过年跟家人去庙会逛吃、看表演,感受下节日氛围,这都是正常的文化体验,还能助力文旅发展呢。 那到底怎么判断算不算违纪?执纪部门有个简单的标准:看动机、看行为、看影响。动机上,是为了“文化体验”还是找“信仰寄托”?行为上,是单纯“观光打卡”还是“焚香跪拜”?影响上,有没有造成不良社会反响?如果党员只是偶尔去宗教场所参观,没做任何跪拜、捐款的事,也没造成坏影响,就不算违纪。但要是频繁去烧香拜佛,花大量时间金钱搞占卜、看风水,甚至在工作中靠“大师”指点做决策,那肯定就是迷信活动,必须严肃处理。 还有些特殊情况也得考虑,比如家里老人信教,让党员陪着去寺庙逛逛。这种情况下,只要党员本身不参与宗教仪式,只是出于孝道陪同,经批评教育后有悔改表现,也可能免予处分。但如果是自己主动参与,还帮着宣传宗教、发展信徒,那就另当别论了,之前就有退休党员参加邪教聚会、教唆他人信教,最后既受党纪处分又被追究法律责任。 对咱们普通群众来说,监督党员是好事,党组织也欢迎大家举报违纪违规行为,但举报前也得擦亮眼睛。别看到党员进寺庙就马上拍照举报,先看看人家是在逛景点、做工作,还是真的在烧香跪拜搞迷信。要是把正常的旅游观光、民俗体验当成违纪举报,反而会给党组织添负担,也可能伤害党员参与传统文化传承的积极性。 说到底,制定这些纪律不是为了限制党员的正常生活,而是为了规范信仰行为。春节假期本来就是放松身心、传承文化的好时候,党员只要守住底线——不信仰宗教、不搞迷信活动,就可以放心地参与正常的民俗活动、游览文化景点。既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不踩纪律红线,又能感受传统文化魅力、增进群众感情,这才是最稳妥的做法。 所以总结下来就是:党员能进庙,但不能“拜”;能参与民俗,但不能陷信仰。只要心里装着纪律规矩,分清边界、守住底线,这个春节就能既玩得开心,又不犯错误,皆大欢喜。 来源:大皖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