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来了!”广东汕头,12岁男孩被开水烫伤后死亡一事有了新的进展。(来源:凤凰

雷雷说趣 2026-01-07 15:51:34

“通报来了!”广东汕头,12岁男孩被开水烫伤后死亡一事有了新的进展。(来源:凤凰网) 据悉,男孩张某是安徽怀远人,其父母的确是智力残障人士。张某与餐馆的老板周某是姑表亲戚,所以张某的生活起居都是由周某一家人照顾的。 对于张某被烫伤死亡一事,通报称发生在2023年1月2日,当时张某准备烧水洗澡,结果不慎打翻了开水,导致四肢被烫。 周某发现后立即给张某买了烫伤药膏,但是因为张某的父亲没有及时将其送医抢救,所以在1月10日上午,张某在店内死亡。 公安机关曾介入调查,只查到了张某的死因是被开水烫伤引发多器官炎症,从而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休克死亡,排除了刑事案件的可能。 对于张某身上的伤痕。相关部门表示那是张某的父亲平时对张某管教时打的。 目前,公安和当地政府部门已经介入调解,但未能成功,周某称自己没钱赔偿。 张某的其他亲属已准备走民事诉讼程序,同时还认为周某存在撒谎可能,因为周某之前告诉张某父母,张某是因为感冒死亡的,这明显有问题。 根据通报上来看,张某的伤是其父亲打的,但在网传监控视频中,是谁把张某拽回了店里,为什么要拽张某,这个问题并没有解释。 其次,周某是一个正常人,其明知张某的四肢都被烫伤了,却只拿了点烫伤药来擦拭,没有把张某送去医院治疗,而张某还是周某的亲戚,且张某一直受周某及家人的照顾,所以这一点实在说不通。 更何况,周某也知道张某的父亲是智力残疾的人,却只告知张某是感冒,导致张某的父亲无法做出判断,从而没有将张某送到医院救治。 因此,无论从哪方面来看,周某对于张某的死亡是存在过错的。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如果周某所说属实,张某是自己烧水洗澡不慎打翻了锅而被烫伤的,那张某自身也有过错。 因此,周某承担的赔偿比例可能并不太高。 至于说周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这还需要结合相应的证据来佐证。 《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目前,警方没有掌握张某被烫伤是周某所为的证据,所以就不能因为周某的口供中存在逻辑问题,就认定周某构成犯罪。 对于刑事案件来说,确凿的证据才是定罪的条件,而非仅仅凭借口供。 对于此事,您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交流。

0 阅读:37

猜你喜欢

雷雷说趣

雷雷说趣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