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有一户人家的女儿长得貌美如花,但是智商有些痴傻,20岁了仍旧嫁不出去。后来一个男子上门提亲,等到洞房花烛夜时,男子把准备好的手镯给女子戴上,那女子竟然变得正常了。 这女子叫海棠,住在山东淄川,家中经商,颇有积蓄。海棠十一岁时患热病一场,自此言语混乱、思维迟缓,村中人都称她“呆丫头”。父母为她遍访名医,甚至请过道士作法,无果。 年过二十,仍无人敢提亲。 康熙四十二年,张生为人木讷,出身寒微,自幼孤苦,常在城东广通寺讨口残食。年景不济,张生时常借宿破庙。某夜,张生梦见一女子在荒河边流泪,低语冤屈,字迹浮现水中。 梦醒时心中不安,却不敢多言。 过数日,梦中女子又现,言语更清,称为李香玲,为城北李员外之女,被本地泼皮王成奸杀,尸体弃于东郊废井。张生虽半信半疑,但夜梦频繁,心烦意乱,终前往官府报案。 淄川知县周景岳接报后,初疑其荒诞,但因张生言之凿凿,便命人随行前往勘查。果然于废井中发现女尸,尸体并无肿胀征象,肺部干燥,符合《洗冤集录》所记“死后弃井”特征。 再请李员外辨认衣饰,当即确认乃失踪多日的香玲。官府随即缉捕王成,案情水落石出。 周知县将王成押赴济南,核实前案,覆核无误,王成被处以极刑。李员外感念张生之义,将女儿遗物手镯相赠,并允助其谋生。 事未平,张生再梦香玲,嘱其娶海棠为妻,并在成婚之夜将手镯为她佩戴。张生犹豫良久,知海棠为痴人,虽贫却不愿耽误一生。 香玲梦中数唤,神情哀切,张生终决定赴海棠家求亲。 海棠父母见张生本分、勤恳,又肯娶女,感恩戴德,连彩礼也免了,还赠新宅一处。婚礼于康熙四十三年正月初九举行,当夜,张生照梦所示,为海棠戴上手镯。 未几,海棠言语清晰,目光清明,似换一人。 次日返娘家探望,言谈举止皆与昔年不同。海棠母亲心中疑惑,试以儿时之事试探,提及海棠从不爱吃的山楂糕。海棠点头称“最爱”,母亲顿觉异样,追问之下,海棠缓缓开口。 她自言身中寄有香玲残魂。原来香玲命绝后,魂魄未散,徘徊于破庙之间,因冤未雪而不入轮回。海棠儿时病中灵魂受损,一魂未归,与香玲之魂相遇融合,自此心智混乱。 手镯为香玲生前贴身之物,与魂有感,至洞房之夜,魂魄交汇归一,海棠神智随之恢复。 张生听罢沉默良久,虽心有惧意,但见海棠神情安宁,知香玲与海棠早已一体,不复可分。自此不复追问。香玲父母与海棠父母皆接受现状,称海棠为“重生之女”,张生则继续经营香料小铺,夫妻恩爱。 三年后,长子出生,取名“明允”,寓意昭雪与正直。 海棠之事,乡人争相传说,然皆称张生为义人,实为香魂所感之福。山东淄川县志嘉庆重修本中,有简略记载,列入“异闻录”一节,标注“案经周景岳亲断”。 至今县档馆仍存其原始勘验录与尸检笔记,证实事件非妄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