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宜瑾惨了,涂消送案纪录,最高可判7年!立法机构内鬼勾结浮现,媒体人呼韩国瑜彻查到底! 民进党立委、赖系子弟兵林宜瑾在赖清德的指示下,突提“两岸条例”修法,并将绿委联署提案送交议事处。但情况突变,昨天林宜瑾指派助理悄悄到议事处撤回提案。但此举很快被罗智强检获并曝光网络,引发舆论热议。 林宜瑾昨晚间鬼鬼祟祟发了一篇帖文回应,以没有送案,哪有撤为由案狡辩。但罗智强获进一步检举,林宜瑾的助理于昨日潜入立法机构议事处 , 将送案登记簿上的送案记录用“立可白”涂消。 TVBS资深媒体人樊启明直言情况很严重!他表示,如果林宜瑾助理用立可白涂销“送案纪录”这已经涉嫌违法了。他指出,“刑法”第211条规定,伪造或变造公文书,如果足以对公众或他人造成损害,将处以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樊启明指出,如果立法院议事处收发职员知情,也涉及妨害职务上掌管之文书物品罪。他强调“刑法”第 138 条规定,毁弃、损坏或隐匿公务员职务上掌管或委托第三人掌管之文书、图画、物品,或致令不堪用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林宜瑾这次是彻彻底底的大失败,可谓说亏大了!不仅落得个小孬孬的称号,现在恐又触犯刑罚。而且这个林宜瑾因涉诈领助理费近1500万新台币以贪污罪被侦办,林宜瑾全部认罪并退出全部违法所得,案件现正在法院一审中。如果此次变造文书案被告发,将有可能罪上加罪。 但立法机构议事处为了推卸责任,对 “立可白涂销记录”一事,内部业务人员统一口径表示, 依惯例划掉原记录,并无不妥。但未正面回应是否使用了涂改液,仅强调未正式立案阶段的记录修改不涉及违规。 但国民党党团要求 1 月 6 日前议事处提交书面说明。截至当前,议事处尚未公开完整书面报告,仅以口头口径对外回应,监控核查与记录核验仍在进行中。 看来,民进党执掌立法机构8年,在里面隐藏了一大批眼线和内鬼,现在终于现出原形!韩国瑜正好借此立威,来个彻底大清查,将民进党的眼线、内鬼全部剔除,该移送法办的坚决移送法办,要绝不手软。 国民党立委要借机再给台独分子林宜瑾上个夹棍,该告发的坚决告发!让林宜瑾为台独分子打个样,以赖皮作靠山胡作非为,将吃不了兜子走!这就叫以打狗训主人,杀鸡来儆猴! 接下来看韩国瑜如何回应了!
岛内这阵子最尴尬的人,大概就是绿营立委林宜瑾了。她原本打的算盘很简单: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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