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期法皆斩:被《史记》冤枉两千年的秦代法律1975年,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出土了1155枚竹简,这些由秦朝小吏“喜”抄录的法律文书,让现代人首次看到秦朝法律的真实面貌。其中最令人震惊的发现,是推翻《史记》中“失期,法皆斩”的记载。竹简上的《徭律》明确规定:服徭役迟到三五天者仅受口头批评;迟到六到十天罚一盾;超过十天罚一甲。若遇大雨等不可抗力,徭役自动取消,不罚。这与《史记》所述陈胜吴广因“失期当斩”而起义的记载形成鲜明对比。竹简证明,秦律对失期有合理处罚标准,并无一律处斩的规定。这一发现揭示,陈胜吴广可能以“失期当斩”作为动员起义的借口,而非真的面临死刑。这些两千多年前的竹简,让我们对秦朝法律有了更客观的认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