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句容,一对老夫妻把出嫁的2个女儿告上法庭,要求她们给付赡养费!女儿:“我们已

乐菱说社会 2026-01-02 16:22:16

镇江句容,一对老夫妻把出嫁的2个女儿告上法庭,要求她们给付赡养费!女儿:“我们已经出嫁,并且未分得一分财产,凭什么让我们养老!”法院判决让网友炸锅! 王老先生夫妇育有三个女儿。大女儿和三女儿早早地就出嫁成家,而老两口对二女儿格外偏爱,希望她能留在身边,便为她招婿上门。 从此,二女儿夫妇与老两口同住一个屋檐下,一家人热热闹闹地生活在一起。老两口将自己辛苦打拼多年经营的生意,毫无保留地交给了二女儿夫妇打理。 平日里,他们也没闲着,主动承担起照料孙辈的重任,把二女儿当儿子一样。 这自然让大女儿和二女儿心里有怨言,但他们想着自己也嫁人了,也没有去计较太多。 随着时光的悄然流逝,王老夫妇的身体状况每况愈下。他们体弱多病,每个月仅靠着那200余元的养老金维持生活。这点钱在高昂的医疗费用面前,简直就是杯水车薪。 王老先生更是身患脑梗、脑萎缩、糖尿病等多种严重期接受治疗,每天都要服用大量的药物,生活的重担压得老两口喘不过气来。 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老两口只好硬着头皮与大女儿和小女儿商量赡养事宜,满心期待着能得到她们的理解和支持。 可令他们心寒的是,大女儿和小女儿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她们态度强硬,抛出一句话:“财产谁继承,就谁负责养老……” 在大女儿和小女儿看来,父母实在是太偏心了。同样是女儿,父母却把所有的财产都给了二女儿,如今养老却想起她们也是女儿,这太不公平了。 老两口被女儿们的态度伤透了心,无奈之下,他们含着泪将三个女儿起诉到了法院,希望法律能为他们主持公道,让三个女儿共同承担起赡养自己的责任。 在法庭上,二女儿态度明确,她觉得姐妹三人都是父母的孩子,都有义务为父母的晚年生活出一份力,所以要求姐妹三人平摊父母的赡养费。 然而,大女儿和三女儿却委屈得不行,她们表示自己都已经出嫁了,而且父母的财产也从未分给过自己,所以不同意承担赡养责任。她们觉得,既然父母没有给她们财产,那她们就没有义务赡养父母。 面对这一复杂的家庭纠纷,法官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给出了公正而明确的判决。 法官严肃地指出,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强制性的,这是不可推卸的责任,不会因为子女的性别、是否出嫁、是否与父母共同居住等因素而免除。 不过,考虑到二女儿长期与老人共同生活,不仅得到了父母更多的照料,还接手了老人经营的生意,在赡养责任上应适当多承担。 最终,法院判决:二女儿每月需向老两口各支付生活费500元,大女儿、三女儿则每人每月向老两口各支付生活费150元。此外,老两口今后产生的医疗费用,凭票据由二女儿承担50%,大女儿、三女儿各承担25%。 在这起令人唏嘘的案件中,我们看到的是部分子女对赡养义务的错误认知和扭曲理解。赡养父母,本应是出于血浓于水的亲情和感恩之心,而不是一场可以用财产来衡量的交易。 父母含辛茹苦地将我们养大,给予了我们生命和无尽的爱,在他们年老体弱、需要照顾的时候,我们怎能因为一些所谓的“理由”就拒绝履行赡养责任呢? 当然,这起案件给所有父母敲响了警钟:在家庭中,公平是维系亲情的重要基石。如果父母不能做到一碗水端平,肆意偏爱某一个孩子,不仅会伤害其他孩子的感情,破坏家庭关系的和谐,更可能在自己年老时陷入无人赡养的困境。 父母们应该深刻反思自己的教育方式,摒弃偏爱,用公平、无私的爱去滋养每一个孩子的心灵,这样才能在晚年收获子女真心的关爱与赡养,让家庭成为温暖的港湾,而不是充满矛盾与纷争的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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