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人干的事吗?李女士奶奶去世公司不批假还逼离职?这老板的“神操作”惊掉下巴! 家人们,今天要讲的这个事儿,保准让你气得直拍桌子! 江苏常熟有位李女士遭遇了人生至暗时刻——奶奶去世了。可就在她满心悲痛准备回家奔丧时,公司却给了她一记“重锤”! 李女士在公司做文员一年多了,平时工作兢兢业业。奶奶去世那天,她赶紧向经理和人事申请了5天事假,也得到了同意,这才买了高铁票往家赶。 谁能想到,人刚坐上高铁,就收到人事消息,说总公司法人不批准请假,还让她要么自己离职,要么等着被开除! 李女士当时就懵了,哭着和人事说能不能等奶奶丧事办完再商量,可人事根本不松口。 这公司为啥这么绝情?原来,总公司法人觉得李女士上班“摸鱼”,想借着这次机会“零成本”把她赶走。可李女士工作的地方没监控、没Wi-Fi、连打卡机都没有,法人拿不出任何她摸鱼的证据,这不是睁眼说瞎话嘛!而且,法人还曾想让李女士从文员转岗销售,她没答应,这说不定就是公司逼她离职的另一个原因。 更让人气愤的是,法人面对记者采访时,那叫一个理直气壮。他说:“谁规定她奶奶过世有丧假的?我就是要开除她,不管什么时候,别跟我讲什么奶奶过世爷爷过世,谁爷爷奶奶不过世,这些都是虚头巴脑的。”听听这话,简直毫无人性! 从法律层面看,我国《劳动法》虽没强制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有丧假,但多地地方性法规明确职工可享1 - 3天丧假或事假。 公司以“无法定依据”拒批,虽说钻了法律空子,可这严重违背了公序良俗和人性化管理底线。而且,公司没给李女士交社保,这可是违法的大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企业没交社保,员工可以随时离职,还能要求赔偿。 李女士干了一年多,按规定能拿到1.5个月到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呢。 李女士没被情绪冲昏头脑,她找了律师,寄了《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还申请了劳动仲裁,开庭时间定在今年1月29日。这事儿已经不是李女士和公司的个案之争了,它成了检验职场文明和法治精神的试金石。 亲人离世本就是人生大痛,公司非但不体恤,还冷酷施压,这不仅寒了员工的心,也损害了自己的社会形象。 咱们打工人出门在外,遇到这种不合理的对待,可不能忍气吞声,要像李女士一样,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家人们,你们说是不是这个理儿?快来评论区说说你们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