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男子完成手头工作后,拿出手机跟女友聊了几句天,有看了会视频,前后总共1

妙之聊生 2026-01-02 12:43:46

浙江杭州,男子完成手头工作后,拿出手机跟女友聊了几句天,有看了会视频,前后总共17分钟。谁知,却被公司领导逮了个正着,并以懈怠工作,影响恶劣为由,将他辞退。男子满肚子委屈:自己每月工资就4700元,就玩了十来分钟手机,凭什么认定为严重违纪,这明显是针对他。于是,他一气之下闹到劳动仲裁委,结果大快人心。 小任是一家公司员工,每月工资4700元,虽然不高,但工作实在难找,所以他只能踏实干着。 2025年10月,他像往常一样在公司忙碌,到了下午,当天的工作任务完成得差不多了,他想着,终于可以稍微放松放松。 这时,他收到了女友发来的消息,便和女友聊了起来,聊着几句,又忍不住刷了一会儿短视频,前前后后有十来分钟。 公司规定,上班时不能玩手机,不能摸鱼,但他想着,反正手头的事也干完了,稍微休息一下应该没问题。 可他万万没想到,这一行为正巧被公司主管逮了个正着。 主管一脸严肃,认为小任上班长时间玩手机,工作不尽职,严重违反了公司《员工手册》里关于工作纪律的规定。 小任赶忙解释说,称自己当天任务基本完成了,累了刚好休整下,就看了一小会儿手机,但绝对没有影响工作,希望领导能理解。 原本以为,自己解释一番,主管批评几句这事儿就过去了,毕竟自己已经来公司马上11个月了,这期间一直踏踏实实,没有出过错。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事发后的第4天,他竟然收到了公司单方面与他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书,还附上了他低头玩手机17分钟的监控视频。 看着通知书,他又气又急,觉得公司太不近人情,自己就看了这么一会儿手机,怎么能算严重违纪,这明显是上纲上线,故意针对他。 于是,小任找到公司,他据理力争,表示自己看手机的时间并不长,而且并未影响工作进度,以此认定为严重违纪没有根据。 但公司态度强硬,双方多次协商,依然没能达成一致。 小任心里委屈又无奈,他觉得自己在公司辛辛苦苦工作了近11个月,就因为这么点小事被开除,实在太不合理。 思来想去,他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他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9400元。 仲裁过程中,公司拿出了《员工手册》,称员工工作纪律里已经明确规定,如果员工工作不尽心尽职,本职工作、任务没有完成,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公司有权与其终止劳动合同。 公司认为,小任在工作期间长时间玩手机,工作不尽心,要是不对他进行处理,会给其他员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还会增加公司管理的难度。 所以,公司依据内部纪律规定与小任解除劳动合同,合理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 但劳动者违纪行为是否达到“严重”标准,得看行为本身。 本案中,公司主张小任上班期间长时间玩手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员工工作纪律”,属于“工作不尽心尽职,本职工作、任务没有完成,且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情形。 但该规定毕竟模糊,工作不尽心尽职,本职工作未完成且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无具体量化标准,如玩手机时长、影响程度的界定。 小任当日已完成本职工作,17分钟看手机未造成实际工作损失或不良影响,未达到“严重”标准。 公司以模糊条款认定“严重违纪”,缺乏事实与制度依据,不符合该法条适用条件,属于违法解除。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 本案中,小任工作近11个月,按一年计,经济补偿为4700元,双倍赔偿金即9400元。 所以,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了裁定,认定公司终止合同的行为违法,公司应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小任支付经济赔偿金9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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