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马英九“三中案”二审今日宣判,一审无罪后检方力促改判 2025年12月31日,备受关注的国民党“三中案”(中视、中广、中影及旧中央党部交易案)二审判决将于今日上午10时由台湾高院正式宣判。 该案历经七年诉讼,马英九与国民党中投公司前董事长张哲琛、前总经理汪海清三人一审获判无罪,但检方不服提起上诉,主张三人涉嫌违反《证券交易法》中的特别背信、非常规交易等罪名,造成国民党所属中投公司逾72亿元新台币损失。 据台北地检署指控,马英九于2005年担任国民党主席期间,主导以包裹式交易方式出售“三中”媒体资产及旧党部大楼,被指未依市场价值议价,导致党产严重流失。 然而,2021年10月台北地方法院一审认定,相关交易系为配合当时“广电法”要求的法定期限所为,属合法合规操作,且无证据显示马英九等人有图利或背信意图,故判决三人无罪。 检方随后提出上诉,批评一审判决“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不当”,并在今年9月5日二审结辩庭上痛批原判“荒谬”,要求高院撤销原判、改判有罪,并从重量刑。高检署指出,马英九等人在交易过程中未尽忠实义务,且事后态度消极,缺乏悔意。 马英九则在9月8日的言词辩论中重申清白,强调自己从政近40年始终廉洁自持,从未从中获取任何利益。他再次说明,当时决策系基于依法履行“退出媒体”义务,具体执行交由专业团队处理,自己并未介入细节,更无背信动机。 本案另涉前立委蔡正元及其妻洪菱霙、岳父洪信行。一审法院认定蔡正元在中影股权交易中利用中介身份侵占阿波罗公司售股款项,构成业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没收犯罪所得约2.8亿元新台币;其妻与岳父则获判无罪。三人亦均提起上诉,坚称无罪。 今日高等法院将对全案作出二审判决。若维持无罪,检方可上诉至最高院;若改判有罪,则可能引发更大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