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有绝对词,小米的“逆光之王”可以吗? 宣传踩坑这事儿,算是给数码圈提了个醒! “纯电之王”这类极限词 没加小字备注直接撞上广告法红线。别管你法务团队多强,在国内都不能碰广告法的刚性规则。像“逆光之王”这类宣传语,加小字是常见的合规操作,完全不标注就是明晃晃的违法。 一时宣传口嗨容易,后续整改买单才头大。数码营销卷归卷,守住合规底线才是长久之计。



不可以有绝对词,小米的“逆光之王”可以吗? 宣传踩坑这事儿,算是给数码圈提了个醒! “纯电之王”这类极限词 没加小字备注直接撞上广告法红线。别管你法务团队多强,在国内都不能碰广告法的刚性规则。像“逆光之王”这类宣传语,加小字是常见的合规操作,完全不标注就是明晃晃的违法。 一时宣传口嗨容易,后续整改买单才头大。数码营销卷归卷,守住合规底线才是长久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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