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是魔鬼!2025年12月28日下午,成都高新区南三环路四段,一家丰田4S店门外发生一起燃爆事件。 一名54岁本地男子段某,因与4S店有消费纠纷,竟在店门前引燃了易燃易爆物品。随着一声震耳欲聋的爆炸声,现场火光冲天,一片狼藉,男子当场身亡,另致4人受伤。 维权,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维权的途径有很多:如果协商和解走不通,可申请消协调解;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有仲裁约定的,可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如果通过这些途径都得不到解决,那就走司法程序,提起诉讼,最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是段某偏偏选择了最极端的行为,用一种自我毁灭的方式维权。无论怎样的委屈,也不应该以牺牲自己损害他人为代价,这样的维权,不仅无效,还触碰法律红线——涉嫌放火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虽然段某已身亡,依法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这样的后果,不仅给自己的家庭带来无尽的伤痛,民事赔偿还得由家人承担。 所以,维权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维权有道,守法为基,凡事理性沟通协商,依法主张,极端冲动从来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只会酿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害人害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