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台行政机构正式通过修法 立委赴陆需经过许可! 2025年12月26日,台行政机构今天(26日)正式通过《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决定立委前往大陆必须获得许可,同时所有公职人员也将纳入监管范围。 根据最新修正草案,立委在前往大陆之前,需向内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此外,未涉密的基层公职人员(10职等以下)赴陆也必须经过所属机关的许可。现行规定仅要求11职公职人员等以上向内政部门申请,但此次修法扩大了适用范围。 此次修法对于立委及相关公职人员的限制,特别是包括退离职未满三年的县市长,以及在业务上知晓、持有或保管重要信息的人士,赴陆均需经过内政部门联审会的严格审查。 蛮好的,这么多年来了这么多人,钱没少赚,事一件没办,现在连“一中”都不敢提,少来也没啥坏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