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此反对强制双休的人并不少,但这个理由根本不成立,因为提高竞争能力与强制双休的矛盾很容易解决。办法很简单,以社保登记工资为准,月均收入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30倍的人才允许无限制加班。假设最低工资是1800,则月收入超过3.6~5.4万的人可以无限制加班。无需担心有些承担重要工作的人不能加班,因为一分能力一分收入,收入不高的人重要性也不会高,重要性高的人自然会获得加薪。从这一点,又可以回应“经济调控从来就不是非黑即白这么简单的事儿,一刀切的思想要不得”的说法。社会情况复杂多变,一刀切不可能适用于所有情况,因此绝非最佳选择,这在理论上一点毛病都没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是正确答案。可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方面必然导致工作量极大增加,另一方面为了灵活处理问题必须给各级负责人更大的自主决策权,在贪污腐败普遍存在的环境中,势必产生更多以权谋私行为,甚至导致上级决策根本无法落实。国内这么大,存在多种互不相同甚至截然相反的情况,各地总有理由论证自己是特例,应当在政策上开天窗。有限的资源如果投入无限的扯皮中,就会导致什么都干不成,因此在管理能力有限、无法阻止以权谋私的环境中,为了真正落实上级政策,解决最重要、最紧迫的问题,必须采用一刀切的做法。“取法于上,仅得为中;取法于中,故为其下;取法于下,则无所得矣”。都知道一刀切不好,却不得不搞一刀切,就是这个道理。真想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大幅提高管理能力和组织效能,这就是另一个难题了。
田埂春犁晴光泼野垄,新渌涨秧田。牛蹄踏软浪,木轭曳春烟。素腕挽犁梢,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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