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舌战:倭求安理会常任席遭斥,历史原罪难逾 联合国安理会改革之议,积年未

糜芳山海 2025-12-21 21:09:00

联合国舌战:倭求安理会常任席遭斥,历史原罪难逾 联合国安理会改革之议,积年未决。倭国久图常任席位,屡遭顿挫。第八十届联大之上,朝鲜代表李容浩当庭诘之,声震全场:“倭欲登安理会常任之位耶?此二战战犯之国,失主权之邦也!”言毕,满座寂然,倭代表团瞠目结舌,尴尬无措。 倭谋常任席四十余载矣。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始,辄以经济之献、联合国出资之次(常年居前二,二零二四年占比约九分六厘)为辞,称能担国际重责。入二十一世纪,联德、印、巴为“四国集团”,数推安理会扩容增常,然终为亚洲诸国抵制、现任常任理事国疑虑所阻,根由在其历史认知之争议,与二战后国际秩序之根本相悖也。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第八十届联大重议安理会改革,倭代表复申诉求,谓全球安全形势纷繁,需诸国共参核心决策。然历史遗案,实为天堑——倭于二战时,犯南京屠城、慰安妇之罪,行反人类之恶,致亚洲多国数千万生民涂炭,祸难深重。战后八十载,罪责未清:政客屡拜靖国神社(二零二四年阁僚十余人往拜),教科书曲笔淡化侵略史实,既拒全赔受害之民,亦无诚意向亚洲苍生致歉。此举既伤受害国之情,更背联合国宪章“护国际和平安全、反侵略之行”之要旨。 朝鲜代表于全会直言,斥倭无德无由,妄窥常任之位:“国际社会铭记倭之战罪,然其至今避责。若使此类国家握否决之权,既纵历史之谬,更埋安全之患。倭当先清时代罪责,再论权力之求。” 中国代表傅聪同步发声,指倭首近期涉台之论,违一中原则与中日政治文书,干涉他国内政,坏战后秩序,更损其入常之说服力。俄罗斯代表虽未指名,然称助新兴诸国增话语权,对倭之求持审慎态(俄倭有北方四岛之争,且倭附西方制俄)。韩国联东盟数国拒之,恐独扩四国集团席位,破区域均势,夺中小国话语权。诸国立场相合,实乃国际社会对倭入常资格之共疑也。 一、安理会改革之核心争议:五端分歧滞进程 安理会改革僵持数十载,核心绕五事生锐争,倭之诉求,不过争议之缩影耳: 1. 席位分配:扩容之度与代表之衡 发达国家主小幅扩容(增常二至四席),先遂四国集团之愿;发展中国家则持“大幅扩容、强发展国话语权”,求新增席位中发展国占半以上。今联合国百九十三国,发展国逾七成,然安理会常、非常任席中,发达国家近六成,代表失衡,乃核心之矛盾。 2. 否决权:存、限抑或废耶? 中美俄英法五常,力主保否决权,谓此系护全球战略平衡之关键;中小国则呼限之(如人道危机议题不得用),或主废之,称否决权致安理会于俄乌冲突、中东危局中决策停滞,背“集体安全”之则。倭虽赞存否决权,却忽自身无握此权之资格,争议难消。 3. 常任席之标准:经济贡献 vs 道义责任 倭、德诸国,以“经济规模、联合国出资、国际援助之数”为核心标准;中、朝、韩及诸受害国,则重“历史正义、和平担当、履约能力”,谓常任理事国必为“和平秩序之守护者”,非“历史罪行之规避者”,直斥倭无资格之基。 4. 区域平衡:防单域之偏倾 亚洲诸国恐四国集团扩容,致欧、亚权力集中,夺非、拉诸国之席;非盟明言“非州必获常任席”,谓非州为发展国核心,未尝有常任之位,失区域公平。倭之诉求,未顾非、拉之利,故难获广援。 5. 改革之径:分步推进 vs 一揽子解 诸国主先解非常任席位扩容、优议事规则等易事,再论常任与否决权;四国集团则持“一揽子解”,以自身入常绑他改革之事,致方案难行,至今未得三分之二成员国之共识也。 二、倭入常历年受阻之要:四十载诉求屡挫 倭求常任四十载,荆棘满途,数于关键之节点受挫,历史之弊,终为致命之短: 1. 一九九二年:初正式求入常,中、韩以“未清二战罪责”拒之,提案遂搁浅; 2. 二零零五年:四国集团联递入常之案,求增四常(四国各占其一),因中、朝、韩、印尼等国联拒,未及安理会表决,便告败北; 3. 二零一五年:二战胜利七十周年,倭相安倍晋三拜靖国神社,复改教科书曲历史,激亚洲诸国抗议,入常之求尽搁; 4. 二零二零年以降:附美遏华,屡发涉台、涉南海谬论,参西方制俄之策,又大增军费(二零二四年达六百九十亿美元,居全球第三),国际社会疑其“和平之诚”,支持率益降。 夫安理会常任之位,非经济之数可定,核心在护世界和平,需具道义担当与历史正义之心。倭之提案,唯言“贡献均等”,避历史原罪,忽常任席之责任本质,故难成共识。加之其主权为美安保体系所制(朝鲜斥为“失主权”),近年背离和平之道,国际社会益警其扩权之图。 二战胜利之果,乃国际秩序之基;安理会之设,既认战胜国之和平责任,亦警侵略之行之害。倭若终避战罪、饰侵略史、附大国地缘之争,则入常之求,无正当之理,难获国际社会之真认。欲升国际之位,倭当先补“道德责任之缺”:唯正视历史、诚切反省,尽清战罪,践行和平之诺,方得尊重;不然,入常之愿,终为泡影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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