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银行输了!” 大连,女子花127万多元全款购房,入住近十年,才得知房屋被开发商抵押给银行,要被拍卖……女子:“我真金白银买的房子,怎么会被拍卖?房子没了,我们住哪里?” 2015年,孙女士在大连高新区某小区看中了一套房,127万多元,不贷款、不分期,直接全款买下。 房子装修好了,钥匙一交,孙女士一家欢欢喜喜搬进新家。邻居们一问,大家也都一样,都是按规矩买房,谁想到后头还会有啥幺蛾子? 可谁也没想到,十年后的一纸法院通知,把孙女士一家吓得魂飞魄散。说是银行起诉要求拍卖她的房子。 孙女士一头雾水:房子不是我买的吗?合同也签了,钱也交了,开发商也收了,咋就成了银行的“抵押品”? 房子住了十年,难道说搬就得搬?谁能受得了!一查才发现,背后真有“大招”。 原来,孙女士买的楼盘,开发商在她买完房后不久,为了向银行贷到三亿元巨款,竟然把包括孙女士在内的61套已经卖出去的房子,一股脑都抵押给了银行。 说白了,就是把本该属于业主的房产证,给银行当了“担保”。开发商这么干,自己是“赢麻了”,可买房的业主呢? 有的还没拿到房产证,有的压根不懂里头的套路。大家只知道,钥匙收了,房子住了,至于产权证,开发商总说“快了快了”,谁还真天天去查? 结果,开发商资金链断了,银行开始追债。银行一查,楼盘一大堆房子都是抵押物。于是,法院介入,孙女士的房子也被扯进来。可怜孙女士,房子住了十年,突然成了“烫手山芋”。 买房拿不到房产证,这事在咱中国其实不是啥新鲜事儿。开发商资金周转不开,往往一批房子反复抵押,业主交了钱、住进来了,产权证却一拖再拖。 有人一等就是五六年,甚至十年。孙女士的遭遇,多少人心里都替她揪着一把汗。很多人觉得,既然全款买了房,合同都签了,法律肯定保护业主。 可开发商要是把房子用来抵押借钱,银行要是认了这抵押,咱老百姓就成了“夹心饼”,中间受气的还得是买房人。到底谁的权利更大?这事没到法院还真说不清。 银行为啥敢这么干?其实银行也不傻。开发商欠钱,银行要回本钱,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拍卖抵押物,把钱拿回来。 可问题是,这些房子有的已经被卖给业主,钱也进了开发商口袋。银行要真把这些房子拍了,受伤的就是像孙女士这样的普通家庭。 银行的思路很简单:法拍房子,优先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一刀切下来,业主住了这么多年、钱也交了,凭啥说没就没? 这个“理”要是能讲得通,买房人以后还敢买吗?老百姓辛辛苦苦买的家,说没就没,谁心里能服气? 万幸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期把这起案件判了下来。这次,法院没让银行如愿,而是站在了购房者这边。 理由其实也不复杂:根据咱中国的法律,普通买房人用自己合法收入买房入住,这种“居住权”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说白了,就是保护业主最基本的安身立命权。 法院判决:孙女士的房子不准被拍卖,银行的诉讼请求被驳回。这下孙女士一家终于松了口气,网友们也直呼“这次银行终于输了!” 这不是简单的一个诉讼胜负,更是给全国无数“房奴”打了一针强心剂。你说这事怪银行吗?银行也有苦衷,毕竟借出去的钱总得收回来。 怪开发商吗?更不该放过他们,这样“拆东墙补西墙”的手法,坑了太多老百姓。其实,整个楼市都得反思:买房难、拿证更难,开发商融资乱象,银行风控漏洞,哪一项不是老问题? 其实,这事最该追问的,是开发商那一环。按理说,开发商一旦把房子卖给个人,就该及时帮业主办房产证。 可现实里,开发商资金都卡在银行那头,房子一抵押,业主就成了“空中楼阁”。有的开发商一边卖房一边抵押,甚至还拿同一套房反复抵押,简直把买房人当“提款机”。 这事也提醒咱老百姓:买房不是交钱住进去就完事了,房产证一定要早早办妥。谁都觉得开发商大大方方,哪成想会有“暗箱操作”。 试想,要是法院判了银行赢,那以后还有谁敢买房?谁还敢住新家?房住不炒不光是说说,真正让老百姓安心,最基本的就是“住有所居”,买了的房子不能说没就没,法律得给撑腰。 买房这事,真不是花钱那么简单。谁都希望安安稳稳过日子,谁都不想被开发商和银行的“套路”坑了。 房子是咱中国人最重要的资产,也是幸福生活的底气。希望这样的“买房被拍卖”闹剧,今后再也不要上演。 咱中国的法律,得一直站在老百姓这边。买房人用血汗钱买来的家,谁都不能随便动! 这次,孙女士一家算是“赢麻了”,但更希望以后,不需要靠打官司,老百姓就能踏踏实实安个家。 参考资料: 《女子花127万多元全款在大连一小区购房,入住近十年,才得知房屋被开发商抵押给银行,要被拍卖……》——环球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