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不亏?”陕西,一男子自述在新疆担任gwy,当时,他正值提拔的关键时期,一次酒

沛山评生 2025-12-19 17:52:22

“亏不亏?”陕西,一男子自述在新疆担任gwy,当时,他正值提拔的关键时期,一次酒后,男子应朋友请求去挪车,结果却被警方逮个正着,判定为酒驾。最终,该男子不仅被取消了提拔资格,还被开除公职。男子对此后悔不已。 要说起陕西这名男子的经历,真让全网替他惋惜。 据男子段先生表示,在他刚毕业那年,赶上好政策免试拿到西部公职。 凭借着踏实肯干,业绩拔尖,眼看就要提拔升职,日子蒸蒸日上。 可谁曾想,一场生日宴的酒,让他从云端跌回谷底。 2025年11月,朋友办生日宴,段先生盛情难却赴约,席间推杯换盏喝了不少。 深夜散场,段先生的朋友向他表示,自己的车有点挡道,且酒喝的有点多,希望段先生能帮他挪到停车场。 段先生虽然知道酒后驾车是违法的,但那时的他心存侥幸,想着“就帮忙挪个车,几步路、天又黑,哪能碰到交警?” 于是,段先生便应了朋友的请求。 万万没想到,刚把车开出车位,就撞上夜间交警上前查酒驾。 酒精检测结果一出,段先生彻底慌了,他已达到了酒驾标准。 接下来由此产生的连锁反应,让段先生更是措手不及。 本以为罚点钱扣几分就完事,但段先生有公职在身,系公职人员,要受到相应的纪律约束。 很快,酒驾线索移交单位纪检部门。单位核实后当即决定取消段先生的提拔资格,并开除其公职。 多年的努力,毁之一旦。在段先生发视频自述时,满脸悔恨,可这一切都晚了。 有人在评论区说他冤,就挪个车而已,也没造成啥事故,为什么会罚这么狠呢? 这是因为,作为公职人员,段先生在纪法方面有着更严格的要求。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这就意味着,只要酒后驾车上路,哪怕一米也算酒驾,没得商量。 若达到醉驾标准(酒精≥80mg/100ml),还可能触犯《刑法》133条规定的危险驾驶罪,依法要承担刑事责任。 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15条规定,公职人员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予以开除;即便未构成犯罪,酒驾作为严重违法行为,也可依据规定给予降级、撤职乃至开除处分。 公职人员身份特殊,必须模范守法,纪严于法,违纪必惩! 总之,段先生的错,错在低估了酒驾的代价,错在忘了公职身份的特殊要求,一步踏错,满盘皆输。 最终结果摆在眼前:他不仅丢了公职,留下违法记录,未来求职、考公可能都受影响,多年努力全因一杯酒清零。 当然,这事给所有人敲醒警钟: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最基本的底线。普通人酒驾尚且代价惨重,公职人员则只能更甚。 说到底,酒桌上的侥幸,就是人生走下坡路的开始。 望大家以此为鉴,谨之、慎之! 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来源:中安在线 202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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