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男子在朋友饭局上认识了一女子,两人相聊甚欢,加了好友。次日男子带女子出去吃饭,给女子转了1500元,女子给男子发了买表的链接,随后两人一起去了酒店,男子想跟女子发生亲密关系,女子明确拒绝,并反抗,男子才未得逞。事后女子报警,男子因此获刑,结果让人意想不到。 那天的饭局,本来只是朋友间的普通聚餐。酒过三巡,他注意到了刘某。她坐在不远处,说话不多,却时不时笑一下,笑得自然,没有刻意讨好。 郝某觉得轻松,觉得这种女人不像那些一上来就谈条件的。 朋友介绍后,两人聊了几句,从工作聊到生活,从太原的天气聊到最近新开的游乐场,话题竟然没断过。散场前,她主动拿出手机,两人加了微信。 郝某当时心里一热,觉得这是个好兆头。 第二天,他鼓起勇气发消息,问她要不要一起吃个饭。她很快回复,说可以。没有推脱,没有冷淡。郝某更加笃定,觉得彼此都是成年人,这种默认的暧昧不需要说得太明白。 他们先去了游乐场。人不多,气氛轻松。玩项目的时候,她并没有刻意和他保持距离。 排队时,他试探着牵了她的手,她没有挣开。那一刻,郝某心里彻底认定——她是接受的。不是被迫,不是勉强。 他觉得自己不能太小气。于是,他给她转了1500元红包。不是她开口要的,是他主动给的。他想表现诚意,想让她知道自己是认真的。 可紧接着,她给他发了一个买表的链接。 郝某心里犹豫了一下。那块表不便宜。他并不是没想过,这是不是有点快。 但转念一想,既然已经走到这一步了,既然她也牵了手、收了钱,又愿意单独和他出来,他觉得这是一种默契。男人追女人,付出点成本,不是天经地义吗? 于是,他直接付款了。 他以为这是一种进阶,是关系往前走的一步。 后来,郝某提议去酒店。郝某说得很轻描淡写,说有点累,想找个地方坐坐。他觉得,两个成年人,一起去酒店,意味已经很明显了。 可真正到了房间,一切却突然变了。 当他靠近她,想进一步的时候,她的态度一下子冷了下来。她明确拒绝,说不行。 郝某一开始以为她是在矜持,是在试探。他尝试再靠近一步,却发现她是真的在反抗。那种抗拒不是做样子。 那一刻,他停下来了。 事情没有发生,他也没有得逞。可在他心里,那种被戏弄、被否定的愤怒,却瞬间炸开了。 他不明白。 她收了红包,收了礼物;她同意牵手,同意单独出游;她跟着他进了酒店。现在却告诉他,她只是“想好好相处”,只是“聊聊天”?在郝某看来,这像是一场事后撇清的表演。 “难道我表达得还不够清楚吗?”他在心里反复问自己。 他承认自己冲动了,也承认判断失误。但他始终觉得,事情不该只有他一个人承担后果。 他觉得刘某不是不懂,而是装不懂。她享受了追求,接受了金钱,却在关键时刻把自己放在一个“完全无辜”的位置上。 后来,警察来了。 再后来,是审讯、取证、庭审。 法庭上,法官念判决书的时候,郝某站在那里,脑子一片空白。强奸罪(未遂),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每一个字都像重锤砸在他身上。 他听见刘某的陈述,说自己只是想正常交往,说从未暗示过任何事。那一刻,他几乎控制不住情绪。 他想反驳,想大声问一句:那我的钱算什么?我的付出算什么?难道都是我一个人的一厢情愿? 事情传到网上后,很快发酵。 判决书的截图、案情梗概被反复转发,评论区像被点燃了一样。 最先出现的声音是愤怒的,有人直言不讳地骂郝某是“禽兽”,说不管发生过什么,只要违背对方意愿,就该付出代价。 也有人说他“活该”,成年人要为自己的冲动负责,牵手、吃饭、送礼物都不是侵犯的理由。 但随着讨论持续,另一种声音开始出现,并迅速聚集。 有人把案情一条条拆开,反复强调“1500元红包”“买表”“一起进酒店”这些细节,质疑事情是否真的如判决所呈现得那样简单。“如果只是普通相处,为什么收钱?” “既然明确拒绝,为何还要跟着去酒店?”类似的评论不断出现。有人直接用更尖锐的说法概括:“收钱不办事,难道男人的钱是大风刮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