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首相把释放乱港分子黎智英作为访华的条件,在昨日被“啪啪”打脸,黎智英三项罪名成立,估计要把牢底坐穿。真不知英国首相是咋想的,居然认为他来访华,能够把黎智英带回去,莫非他的脑回路还沉浸在19世纪? 斯塔默大概还活在过去,仿佛英国对香港还有“发言权”,可现实已经很清楚:香港是中国的香港,中国的法律不是谁能干预的,黎智英是香港法院依法审判的被告,不是谁想要带走就能带走的“政治人质”。 黎智英的案子,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也不是秘密审判,从2023年底到2025年末,香港高等法院对黎智英案进行了长达156天的公开审理。 全程透明,媒体可以旁听,社会可以监督,控方提交了2220项证据,文件总页数超过80000页,14名证人出庭作证,连黎智英本人都出庭答辩了52天,判决书更是长达855页,全部向公众开放查阅。 这不是哪种“黑箱操作”,而是实打实地走程序、看证据、讲法律,案件围绕三项罪名展开: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 无论哪一项,在《香港国安法》框架下都有明确界定和法律依据,判决不是靠政治站队,而是靠证据链条一环扣一环。 斯塔默提出要“释放黎智英”,其实并不令人意外,英国政坛对香港事务的“执念”,从来就没断过,从2019年香港暴力事件开始,英国政客就时不时跳出来指手画脚。 而这一次,斯塔默更是把这种“干预”升级到了外交层面,试图用“访问”换“人质”,这不仅是无礼,更是荒唐。 英国外交部曾公开表示:“黎智英的案件关系到新闻自由和法治。”但问题在于,新闻自由不是违法的挡箭牌。 黎智英不是因为写文章被判刑,而是因为他借助媒体身份,密谋勾结外国势力、破坏国家安全,英国如果真的在意法治,就应该尊重法律裁决,而不是把干预别国司法当成“外交手段”。 香港是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英国没有任何“监督权”或“干预权”,《中英联合声明》早已完成历史使命,英国对香港事务没有发言资格。 斯塔默这次的表态,只会让人觉得他还停留在殖民时代,完全脱离现实。 而且斯塔默想用“法治”来批评香港,可英国自己就正陷入司法系统的泥潭。 英国监狱系统已经长期超负荷运转,一年之内竟然发生了262起“错误释放”事件,换句话说,几乎每个工作日都有囚犯被错放出狱。司法效率低下,执法混乱,媒体甚至称之为“一团糟”。 更夸张的是,英国街头犯罪频发,2025年上半年伦敦平均每天超200起街头抢劫案件,警察资源严重不足,破案率持续走低,英国民众早就对治安问题怨声载道,可政府却还在操心香港的“言论自由”。 对比之下,香港自《国安法》实施以来,社会治安显著改善,2024年香港整体罪案数字下降了近20%,是1997年回归以来最低的一年,极端言论退潮,暴力示威不再,市民的安全感明显提升。 这不是巧合,而是法治带来的直接成果,英国政客看不惯香港用法律手段惩治勾结外国势力的人,却容忍自己国家的街头犯罪泛滥,这种“双标”思维,恐怕连英国民众都看不下去了。 斯塔默之所以敢这么开口,归根结底是还没从“日不落帝国”的旧梦里醒过来,他或许觉得,英国当年把香港租走过,所以今天还有“话语权”。 但现实已经很清楚:香港在1997年就回归中国,今天的香港事务,是中国的内政,谁要是还想借“历史情结”来干预,那就只能自讨没趣。 英国外交政策中对“人权”和“自由”的高调,常常被拿来当作干预他国内政的工具,但在香港问题上,这一套注定走不通。 黎智英不是“英雄”,也不是“异见者”,而是一个在法律框架下被定罪的普通罪犯,英国如果真想推动中英关系,首先就应该承认这一点。 事实上,英国近年来在国际事务中的影响力早已大不如前,不仅在欧洲边缘化,在亚太更是举步维艰。 靠“香港牌”来刷存在感,既不得人心,也没有实效,斯塔默若真想在外交上有所作为,应该关注的是自身治理问题,而不是在中国内政上“刷存在”。 香港不是谁的“牌”,也不是谁的“筹码”,黎智英案的判决,是香港依法治港的最好证明,斯塔默试图用“访问”换“释放”,结果换来的是一纸长达855页的判决书,字字句句击中了他幻想中的“外交筹码”。 中国的底线不容试探,香港的司法不是谁能左右的,英国若继续沉迷于殖民幻想,只会在现实面前碰得头破血流。 今天的中国,已经不是过去那个“听之任之”的中国。谁还想打“香港主意”,就只能等着被现实再次打脸。 香港的明天,不靠谁施压,更不靠谁“访华换人”,靠的,是法律的尊严,是国家的主权,是中国人自己说了算的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