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哪是一幅画的纠纷, 是给所有想给国家捐东西的人, 浇了一盆透心的凉水! 我就认准一个理儿,博物馆的藏品,不管是真的还是被认定成假的,都不该是“机构私产”,尤其是人家无偿捐的东西,处置权从来都不该只攥在博物馆手里。别说鉴定成伪作,哪怕是真要处理,也得跟人家后人说一声吧?哪能一声不吭就给弄没了,现在连去哪儿了都拿不出实锤,这不是欺负人是什么? 我觉得这事就得让第三方的纪检和文物部门一起查,把每一步的记录都晒出来,不能让捐赠的人心寒,也不能让咱们普通人对文博机构的信任,就这么被糟蹋了。 你们说,以后咱们要是捐东西,是不是得先跟博物馆签个“随时可查去向”的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