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邻区荡秋千摔断三指,物业拒赔引争议:公共设施之责边界何在? 浙江嘉兴,一位母亲带着孩子到隔壁小区游乐场玩耍,本该是寻常的亲子时光,却因一场意外演变成一场责任拉锯战。女童在荡秋千时不慎摔落,造成三根手指骨折。当家长找到物业要求赔偿时,却得到冰冷回应:“你们不是我们小区业主,怎么证明是在我们这摔的?” 游乐场变“责任真空区”?物业回应刺痛公众神经 事件曝光后,物业的两点回应引发舆论哗然:一是强调“非本小区业主”身份,二是要求家长“举证摔伤地点”。这种将公共游乐设施服务对象严格限定为“业主”的逻辑,触碰了现代城市生活的敏感神经。 “不是你们小区业主就不能来玩吗?”孩子父亲的质问,道出了许多人的困惑。在围墙林立的城市社区,那些看似开放的滑梯、秋千,是否早已在无形中被贴上了“业主专属”的标签? 法律视角:设施管理者的安全保障义务 从法律角度看,物业公司作为小区公共设施的管理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一义务并不因使用者的业主身份而有所区别。 关键争议点在于:物业是否尽到了合理的安全提示、设施维护责任?秋千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地面是否为缓冲材质?这些才是责任认定的核心,而非使用者来自哪个小区。 城市社区的“隐形围墙” 这起事件折射出更深层的城市治理困境。当物理围墙将社区分割成独立单元,一种“内部-外部”的区隔思维也随之固化。许多小区虽未明文禁止外人进入,却通过门禁、监控和物业态度构筑起心理边界。 然而,城市公共空间的本质应是共享的。特别是在教育资源、活动场地分布不均的现状下,邻区共享游乐设施本可成为弥补公共服务短板的民间方案。物业的拒赔表态,无疑为这种自发形成的社区资源共享蒙上阴影。 儿童安全无“内外”,管理责任岂能“甩锅” 值得深思的是,物业的回应暴露了一种责任规避逻辑:通过强调使用者身份,转移对设施安全性的关注。但儿童游乐设施的安全标准不应有双重标准——无论是业主子女还是访客孩子,都有权在符合安全规范的环境中玩耍。 更合理的做法应当是:物业首先自查设施安全性,完善警示标识,购买公共责任险;社区之间可建立设施共享公约,明确管理责任;家长也应加强监护,共同构建儿童友好型社区环境。 构建真正的“邻里共同体” 这起纠纷最终会如何解决尚待观察,但它已经提出了一个城市生活必须面对的问题:在物理空间日益封闭的今天,我们如何重建开放、互助的邻里关系? 理想的社区不应是孤岛,而应是网络中的节点。当孩子荡起秋千时,他们荡起的不只是童年的欢乐,更应是一个社区的温度与包容。物业公司作为社区服务的提供者,或许应该重新思考:自己的角色究竟是“守门人”,还是“连接者”? 下一次,当非本小区的孩子在游乐场欢笑时,我们希望的回应不应是“你不是业主”,而是“注意安全,玩得开心”。因为儿童的笑声,本就不该有边界。社会热点公共没施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