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云:宁娶二度花,不娶遗下人,二度花和遗下人指的什么女人? 这句老话听着像祖辈传下的“实在话”,可细品全是对女人的算计。 离婚的、死了丈夫的,没了爹的,在过去都成了“有瑕疵”的物件,等着人挑拣,凭什么女人的价值,要被这些标签框死? “遗下人”说的是没了父亲的闺女。 过去爹是女儿的“根”,没了爹就像断了线的风筝。 族里叔伯能把嫁妆私吞,夫家敢把彩礼压到最低,连媒婆都绕着走,怕沾了“无依无靠”的晦气。 宋代《名公书判清明集》里记过个案子,有孤女父母双亡,叔伯把家产分光,硬逼她去给人做妾。 “二度花”是离婚或丧偶后再婚的女人。 民间说“好女不事二夫”,像道紧箍咒。 明清律法写着寡妇再嫁要挨八十杖责,可江南水乡的账本里,三成寡妇还是偷偷寻了新人家,日子总得过下去,谁愿守着“贞洁”饿死? 说到底,这两种标签都是把女人当男人的附属品。 爹在,女儿是“家族财产”;嫁了,是“夫家资产”。 没爹的“遗下人”是“产权不明”,嫁过一次的“二度花”是“二手货”,哪怕人再好,先扣了“贬值”的帽子。 我翻《中国婚姻史》时见过组记录,唐代寡妇再嫁不算事,到宋代程朱理学起来,“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调子一唱,女人才被钉在牌坊上。 那时候的女人,活成什么样,好像从来由不得自己选。 现在不一样了。 去年再婚登记的人里,女的占了近一半;婚恋平台上,“有婚史”不再是红线,“独立”反成加分项。 前阵子刷到个视频,离婚妈妈带着孩子创业,评论区没人骂“不守妇道”,全是“姐姐好飒”,这才是该有的样子。 那些被夺走嫁妆的孤女,挨了板子也要再嫁的寡妇,若能看到现在,该会松口气吧。 女人不用靠爹靠丈夫,自己挣的钱能买嫁妆,想爱谁就爱谁。 这不是什么“进步”的空话,是真真切切,女人靠自己站着活的底气。


用户10xxx34
那我没爹,就没人取了
头条小市民
去年再婚登记的人里,女的占了近一半———这句话我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