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失独家庭、丁克夫妻、独居老人增多,“孤独死”后的遗产处理已成为不容回避的社会问题。民政局介入担任遗产管理人,既是责任所在,也面临现实挑战。 核心矛盾在于: 如何平衡法律程序与人道关怀?现行继承法要求厘清债权债务后方可处置遗产,但“孤独死”往往伴随无人垫付的医疗费、丧葬费,形成死循环。 值得探讨的路径: 能否建立“应急基金”机制?由民政部门先行支付必要费用,后续通过遗产拍卖优先偿还。这既体现对逝者的尊重,也能避免公共服务陷入被动。 更需思考的是: 除了事后处置,我们如何构建更完善的社会支持网络,让独居者在生前就能获得更多关怀与保障?毕竟,再周全的遗产管理,也不及有温度的生前陪伴。
随着失独家庭、丁克夫妻、独居老人增多,“孤独死”后的遗产处理已成为不容回避的社会
营养科在逃主任
2025-12-18 10:4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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