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一司机加油逃单445元,这笔钱需要员工承担。当时刚加完油,司机直接锁上车门

胡萝卜说法 2025-12-17 11:23:41

泰安,一司机加油逃单445元,这笔钱需要员工承担。当时刚加完油,司机直接锁上车门就要离开,员工发现不对,赶紧拽住车门,可对方一脚油门踩下去,就这样逃单了。 女子是当天的值班员工,她为了每个月拿到属于自己的工资,都兢兢业业地服务好每一位顾客。 这时候来了一辆白色的车子,女子按照惯例上前询问:“需要加多少油?” 司机也很爽快:“给我加满就行,不差钱。” 女子拿出油枪开始给男子加油,在这期间她也习惯性地瞧了瞧男子,也瞧了瞧车牌号。 因为他们加油站时常会发生逃单的情况,很多逃单者的车辆都没有车牌号,女子并非怀疑该司机,只是出于职业习惯,想要减少损失和麻烦,因此都会不经意地留意这些细节。 女子打心眼儿里觉得这人没问题,对方长得端正,而且车牌号也按规定悬挂着,因此心里也比较踏实。 可是正当她加满油,想让男子付款时,却发现对方有一个举动——居然直接把车窗和车门都拉紧了,这让女子突然警觉起来。 她习惯性地敲窗,让对方下来付款,却发现车子开始启动。女子立刻意识到这人要准备逃单,因此直接双手拽住车把手,想要逼迫对方停车。 要是遇到普通的逃单者,看到这样的举动,肯定会担心造成严重后果,万一员工摔倒被碾压,后果不堪设想,大概率会退让一步,下车付款。 可是女子低估了对方,对方完全没有停车的意思。即使女子奋力拉着车门,即使被车辆拖拽着朝前跑,对方也没有停下。 女子的脚步跟不上车辆的速度,只能被迫松手停下。她知道,一旦自己受伤,会给家庭带来更大的困难;同时她也清楚,这一松手,这445元很可能就要自己承担了。 不过他们还是第一时间选择报警,想通过这种方式让对方把钱付了。至于对方会不会被拘留另当别论,至少能尝试减少自己的损失。 可是民警一查发现,这是个临时车牌号,不仅信息模糊,还无法查到有效线索。女子一下跌入了低谷,心凉透了。 从燃起希望到彻底失望,这个过程非常煎熬,但又有什么办法呢?对方显然是冲着逃单来的,早已做了万全之策,自己无论如何防范都难以避免。 女子有些难过,她知道接下来可能要面临赔偿这笔钱了。 因为在他们单位,不会为员工承担这类损失费,这笔逃单的费用是在女子值班期间产生的,就应该由她来贴补。 女子很委屈,自己一个月工资就两三千元,却要贴补这么一大笔费用,实在太难了。 但是单位没有更好的办法防范逃单行为,事发后也只能第一时间选择报警,可对方一旦做了充分准备,就很难查到线索了。 女子说,这笔费用对她来说数额不小,也希望那名司机能够良心发现,回来把这笔钱付了,就当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如果真的要自己承担,她也没有办法,毕竟是在自己值班期间出的事。虽然她也不知道以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能有什么对策应对,但她还是会吸取教训,尽量避免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 一、这笔损失不需要员工承担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仅劳动者“本人原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单位经济损失的,才需赔偿。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无过错前提下要求员工垫资损失属违法。 女子已履行核对车牌等职业义务,无故意或重大过失,损失属加油站经营风险,与员工无关,无需承担。 二、女子可以要求单位全额承担损失 员工履职为单位收益,经营风险应由收益方(单位)自行承担。司机违约导致的损失,与无过错员工无关,单位需自行追责并承担损失。 单位让无过错员工垫钱属违法转嫁风险,女子可明确拒绝扣工资,依法主张单位全额承担445元损失。 三、男子被抓到后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男子将被处5-15日拘留,可并处500-1000元罚款; 因445元未达刑事立案标准,男子不涉及刑事处罚,但需全额支付445元油费,若造成额外损失还需另行赔偿。 对于司机逃单的事情,大家如何看?素材来源于:中安在线2025年12月16日

0 阅读:45

猜你喜欢

胡萝卜说法

胡萝卜说法

感谢大家的关注